金华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办法
根据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和省发改委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浙发改环资〔2020〕30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金华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决策部署,聚焦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处置”等重点环节,突出依法治理,强化源头管控,落实减量治污,规范提升发展,有力有序有效抓实塑料污染治理,为建设高质量美丽金华和浙中大花园提供坚实支撑。
(二)主要目标。
1.率先在县(市、区)建成区和部分行业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全市塑料垃圾实现“零填埋”“零增长”。
2.到2021年底,塑料污染治理基本实现全程管控,基本完成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处置等环节的制度建立,相关塑料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有明显提升。
3.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全面推广塑料替代产品,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
4.到2023年底,全面巩固提升塑料污染治理常态长效机制,塑料污染综合治理成效显著,打造塑料污染综合治理金华样本。
二、主要任务
(一)抓实塑料制品禁限规定实施。落实国家发改委塑料制品禁限目录规定,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全面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禁止审批、核准、备案上述禁限范围内的塑料制品项目。(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金华海关和县〔市、区〕政府〔因每项工作都涉及,以下不再列出〕)
(二)推进不可降解塑料袋禁限使用。建制镇建成区所有商场、超市、书店、药店等重点场所以及餐饮外卖打包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1年底,实施范围扩大到全市城乡,全域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
(三)组织一次性塑料制品专项整治。全市建制镇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1年底,全市城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餐具、吸管等塑料制品,所有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推动“绿色快递”转型升级。2021年6月前,使用“瘦身胶带”封装比例达到90%,对于已经完成包装的电商快件快递企业不再二次包装比例达到70%,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达到90%,全市50%的快递营业网点设置快递绿色包装回收装置,符合标准的包装材料应用比例达到90%,一联电子运单使用率达到30%。到2022年底,全市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降低不可降解塑料胶带使用量。到2023年底,全市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胶带。(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建设局)
(五)创新模式优化新业态治理。以连锁商超、大型集贸市场、物流仓储、电商快递为重点,推动企业通过设备租赁、融资租赁等方式,积极推广可循环、可折叠包装产品和物流配送器具。推动餐饮外卖平台落实入驻商户一次性餐具减量替代主体责任,增设消费者自选餐具数量等优化选项。鼓励电商与快递物流企业创新包装设计,推广可重复性使用的包装新产品。鼓励企业使用商品和物流一体化包装,建立可循环物流配送器具回收体系。(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
(六)大力推动替代产品推广普及。建立集贸市场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度。在餐饮外卖领域推广通过“优惠券、积分奖励、折扣”等方式引导消费者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替代产品。鼓励生产、使用全生物降解、强化耐候等新型地膜产品。鼓励农膜覆盖替代技术和产品的研发与示范推广。(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局)
(七)大力推进农膜减量行动。引进示范推广加厚地膜和全生物降解膜试验以及“一膜多用”“行间覆盖”等农膜减量替代技术,鼓励和支持使用可降解农膜,持续开展农田地膜残留监测,依法推动建立农膜使用、回收记录台账。到2021年底,每个县(市、区)建成3个降解地膜集成示范点。(市农业农村局)
(八)引导增加绿色产品供给。推动塑料制品生产企业推行绿色设计,采用新型绿色环保功能材料,增加使用符合质量控制标准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再生塑料。引导企业加强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材料和产品研发,有效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加强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的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引导鼓励可降解塑料生产企业扩大规模,培育2-3家可降解材料和产品生产骨干企业。(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九)提升塑料废弃物分类收集质量。加大塑料废弃物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增加可回收物容器设施数量,逐步减少可降解塑料袋发放。加强农村塑料废弃物分类收运体系建设,实现全覆盖。全市实现塑料废弃物分类收运全覆盖、零填埋,废旧农膜回收处理率达到90%以上。(市垃圾分类办、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十)探索推动回收模式创新。整合提升“两网”融合,推动社区(农村)、物业、回收企业协同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全市培育有实力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5家以上。大力推进“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引导支持供销系统企业对低值可回收塑料废弃物实行兜底回收,全市塑料废弃物回收网络覆盖率达到90%以上。到2021年底,实现城乡全域覆盖。(市垃圾分类办、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