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海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生活垃圾管理若干意见》以及《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十五部门关于推进本市生活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实施意见的通知》两个重要文件,进一步理顺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目标和方向,并将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作为市“十二五”期间的重点工作。基本思路就是做好“大分流、小分类”。在“大分流”方面,不断强化和完善装修垃圾、大件垃圾、餐厨垃圾、枯枝落叶的专项分流系统建设;在“小分类”方面,以简化市民日常分类、公共区域专项分类为原则,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指南”,确定了居民户内“厨余果皮”“其它垃圾”分类投放,居住小区“有害垃圾”“玻璃”“废旧衣物”专项收集的“2+3”分类方式,为新一轮生活垃圾分类做好了准备。
2014年2月,上海市政府颁布政府规章《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进一步确定本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标志着垃圾分类进入法制化轨道。
上海的四分类标准
2019年1月31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高票通过《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月18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推进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2月20日,上海召开生活垃圾分类万人动员大会,李强书记面向全市发出了垃圾分类动员令。2月21日,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在上海举行。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
自《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以来,上海全民参与,持续发力,收获明显。垃圾分类进展顺利、好于预期,成效不断巩固提升,逐步成为引领申城低碳生活的新时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