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问答实录:
一、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

记者:请问,目前社会组织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存在哪些不足?下一步有何安排?
副局长赵学刚:社会组织虽然在参与垃圾分类工作中发挥了较大作用,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从政府来说,对社会组织的支持还比较有限。去年以来,受疫情防控和各级财政紧缩的影响,针对社会组织的资助和购买服务项目被大量核减压缩。目前,针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还没有延伸到社会组织领域。一些社会组织自身的生存状况受到了较大影响。
二是从基层来说,对社会组织地位作用的认知有待改进。目前,一些基层干部和社区工作者对社会组织的了解还不多,社区居委会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主动性不强。在购买垃圾分类项目方面,还倾向于向物业企业、保安公司购买服务,向志愿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力度不够。
三是从自身来说,社会组织的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大多规模小,人员兼职多,社区社会组织中人员年龄偏大,尤其是有大量的居民志愿者,只能利用业余时间开展服务,组织运作的专业性不够。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大力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与居民联系最近,关系最密切,应成为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参与者。民政部门和街道乡镇、村居委会,要通过降低准入门槛、开展备案管理、提供活动场地、补贴活动资金等方式,大力培育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力争到2021年底,实现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2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6个社区社会组织,并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治理事项。
二是不断提升社会组织的专业服务能力。依托市区街三级社会组织培育孵化体系,为社会组织提供人员培训、资源对接、联谊交流等支持性服务,提升社会组织专业水平。充分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整合政府、社会、社区等方面资源,为社会组织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项目、资金、专业人才等资源对接服务。
三是积极畅通社会组织参与渠道。市区民政部门依托社会组织法人库,向街道、乡镇、社区推送社会组织名录,动员社会组织到所在社区报到。同时,促进社区和社会组织双向对接,建立社区需求和社会组织服务供给对接机制。鼓励街道社区面向社会组织购买垃圾分类、环境美化、治安巡逻、议事协商等基层治理项目。
四是加大宣传表彰力度。对表现突出的社会组织,在开展评优评先时予以重点推荐,在开展等级评估时给予激励加分,通过政策调整,引导社会组织把资源、人才、项目向基层下沉、向社区下沉,深度参与垃圾分类、物业管理等基层治理事项。
二、市文化和旅游局

记者:请问,如何做好文化旅游行业的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一级巡视员周卫民:文旅行业要做好垃圾分类的宣传,主要是做好四个宣传:
一是宣传垃圾分类应知应会的知识;
二是宣传文旅行业已经出台的八个分业态的生活垃圾分类的标准指引;
三是突出行业特点,因业施策,做好宣传。比如星级饭店、演出场所、娱乐场所、图书馆都有电子显示屏,我们可以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和要求的宣传。再比如,上网服务场所,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网吧,都有电脑,我们可以利用电脑的桌面以及屏幕保护图像进行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再比如景区,突出景区的特点,在景区人流相对密集的地方,张贴垃圾分类宣传海报;
四是充分利用文旅局的官方微博以及微信公众号“文旅北京”两个途径,加强文旅行业垃圾分类知识和要求的宣传。
三、市城管执法局

记者:请问市城管执法局,在刚才通报中介绍将开展的“商超执法月”,将重点检查哪些方面?
副局长温天武:根据春节假期市民外出购物次数增多的特点,市城管执法局调度部署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在二月份开展主题为“商超执法月”的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检查。
期间,城管执法部门将把生活垃圾分类日常执法检查与疫情防控、节日保障工作相结合,集中检查各商场(购物广场)、便利店(超市)等经营场所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商超是否按规定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制度和台账,是否针对卖场区域、餐饮区域、办公区域等分区不同特点,按规定配齐配足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是否将生活垃圾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是否指定专人负责指导、监督垃圾分类工作等。
城管执法部门将通过此次专项执法,进一步督促商超自觉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在分类投放、收集、运输等环节严格按照标准和要求,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此,也提示广大商场超市的经营者和管理者,要切实树立生活垃圾分类意识,按照法规进行垃圾分类,共同引领垃圾分类的“新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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