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利润率先抑后扬,营业收入增幅超成本增幅
整治初期,焚烧厂盈利水平受到一定冲击,但随着整治深入,企业毛利润率迅速恢复。2016年,企业平均毛利润率为38.2%,2017年开始下降,2018年降至31.4%的最低点,2019年开始反弹到36.4%,2020年前三季度,企业平均毛利润率保持在36.6%的水平。行业基本保持了稳定的盈利水平。
垃圾焚烧厂平均营业收入从2016年的8089万元增加到2019年的11192万元,增幅为38.4%;平均营业成本从2016年的5413万元增长到2019年的7258万元,增幅为34.1%。营业收入的增幅超过了成本。
根据中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统计,垃圾焚烧属于生物质能发电领域。从盈利性来看,生物质能发电行业的盈利水平要高于发电行业一般水平。
2018年,生物质能发电行业营业收入375.2亿元,营业成本276.9亿元,毛利润率为26.2%,比电力生产行业平均利润率高4.8个百分点。
六、整治“开小灶”,垃圾焚烧有序健康发展
由于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具有民生特征,专项整治对违法排污企业没有采取常用的“关、停、并、转”措施,而是在技术和管理方面指导企业,帮助企业实现达标排放,对实在达标无望的企业才采取停产关闭措施。
因此,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专项整治关停的企业数量远远少于对其他行业的专项整治。同时,专项整治不但没有减缓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发展速度,相反,随着专项整治深入,促进了企业达标排放,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行业迈向高质量发展之路,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产能表现出加速增长态势。
2019年,焚烧厂达389个,日处理能力45.6万吨,焚烧日处理能力比2018年增长25.2%,比2016~2018年平均增速高6个百分点。
清气团此前发布的垃圾焚烧系列大数据研究报告也表明,在2015-2020的六年期间,垃圾焚烧彻底进入了投运高潮,六年里,共有195个城市有了新的垃圾焚烧厂和焚烧炉,投入运行的垃圾焚烧项目,总处理量为三十九万九千七百吨每日,比前十五年合计处理量,还高出50%。
七、创新环境监管模式,解决难点堵点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属于民生工程,与每一位老百姓息息相关,又对设施周边居民影响较大,因此该行业的污染问题极度敏感,任何一个焚烧厂的污染问题处理不好,都极易通过媒体和网络而放大,引发巨大社会舆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生态环境部对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环境污染问题高度重视,在专项整治行动中,针对环境执法存在的难点和堵点,创造了新的监管和执法模式,这些经验值得总结和推广。
这些经验包括
1.自动监测数据用作执法证据,充分盘活“大数据”资产。
充分利用大数据“精准”、“科学”的特点,对超标排放行为实施全方位和全过程实时监测,为执法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手段,将“线上监测”和“线下执法”有机结合,有效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和依法治污。
2.“一杆子插到底”管理模式提升薄弱地区环境监管能力。
根据环境保护法规定,县级及以上地方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对本地区的环境质量负责。
然而,地方环境主管部门管理能力参差不齐,上海、北京和深圳等大城市环境管理能力较高,而中小城市和县级政府环境监管能力相对较弱。
当前的现实问题是绝大多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在城镇建成区之外,也就是在远郊区和郊县的村庄附近,增大了环境监管难度。
现阶段,某些地区仅依靠地方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管远远不够。
生态环境部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采取“一竿子插到底”的垂直管理模式,这是唯一一个由生态环境部直接参与监管和执法的行业。
生态环境部执法局根据企业自动监测数据,对每一台焚烧炉的污染物和炉温超标记录都进行监管;实施电子督办,提醒焚烧厂及时排查处理问题,督促地方环境主管部门对涉嫌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核实处理。
这种垂直管理模式将中央和地方环境监管力量有机结合,“条”“块”分工明确,弥补了县级环境主管部门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环境监管不足的缺陷,有效提升了地方环境执法薄弱地区的环境监管能力。
3.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提高企业守法意识。
生态环境部联合财政部、能源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超标排放与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和增值税返还挂钩。这一举措具有杠杆效应,极大地放大了企业违法成本,对企业构成强大震慑,将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压力传导给企业,充分调动了企业主动守法、主动达标的主观意愿,将“要我守法”转变成“我要守法”。
提高违法成本也加大了行业进入难度,将那些意图通过减少环保投资成本和运维成本而低价竞标企业排除在门槛之外,优化营商环境,有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企关系,创造公平、透明的市场竞争氛围。
4.刚性执法与柔性执法相结合,监管部门帮扶促进企业达标排放。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具有民生特征,对不达标企业不能采取一关了之的做法。因此,专项整治中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对焚烧厂异常排放实施电子督办,采取“事前预警”和“事中调度”,提醒垃圾焚烧厂关注异常情况并提前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避免因出现环境违法问题被处罚。
另外,技术帮扶是另外一种柔性执法措施。
有些企业技术能力欠缺,无法找到持续保障污染治理设施有效运转、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技术方法,生态环境部组织技术专家多轮次到企业现场指导,帮助企业实现达标排放。
柔性执法改变了以往政府环境主管部门与企业之间形同“猫和老鼠”的敌对关系,而是变成政府和企业目标一致、政府帮助企业实现达标排放的协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