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动六大重点行业塑料污染治理
聚焦餐饮、外卖平台、批发零售、电商快递、住宿会展、农业生产等六大重点行业强化减塑力度,严控一次性塑料制品向自然环境泄露。
(一)餐饮业。全市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咖啡搅拌棒;本市建成区外卖(含堂食打包)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本市建成区、景区景点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鼓励餐饮堂食服务采用可清洗消毒、重复使用的餐具。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完成时限:2020年底
鼓励餐饮企业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替代一次性塑料餐盒,使用直饮杯替代一次性塑料吸管,使用可重复利用的购物袋替代不可降解塑料袋,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量。鼓励餐饮企业使用循环包装箱(盒)购置食材。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外卖平台。鼓励外卖平台在点单环节设置“无需餐具”等选项,并给予积分等形式的奖励。鼓励外卖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树立主动使用可降解餐盒、可重复利用餐盒(具)餐饮企业履行生态环保责任的良好形象,并通过发放平台“专属绿色优惠券”等措施引导消费者选择。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完成时限:2021年底
(三)批发与零售。到2020年底,本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零售业门店(含配送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3年底,集贸市场塑料购物袋全面实现集中购销,鼓励城市副中心、生态涵养区率先在镇乡和农村集市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5年底,本市建成区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通州区、门头沟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区、延庆区、昌平区、房山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底、2023年底、2025年底
鼓励探索逐步实施对塑料连卷袋明码标价并在商品价外单独收取塑料连卷袋价款,引导消费者减少塑料连卷袋使用量。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零售场所简化商品包装,通过在显著位置摆放、加强标识与宣传等方式鼓励消费者优先选购再生产品、绿色产品,倡导绿色消费。鼓励引导消费者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各类可重复利用包装材料,鼓励零售企业设置自助式、智慧化可重复利用购物袋售卖装置,方便群众生活。鼓励超市、集贸市场探索提供购物筐、购物车租赁服务,引导消费者减少塑料购物袋使用。鼓励大型超市创新物流模式,使用可折叠、可循环的包装产品和物流配送器具替代一次性塑料包装物。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药监局、市广电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电商快递业。到2020年底,全市邮政快递及电商配送网点“瘦身胶带”封装比例达到90%、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达到95%以上。到2022年底,全市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编织袋等,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达到100%。到2025年底,全市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胶带。
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底、2022年底、2025年底
鼓励电商、快递企业优化创新技术、产品和管理模式,减少胶带缠绕、填充物使用及过度包装等问题。鼓励电商、快递等领域企业创新物流模式,使用可折叠、可循环的包装产品和物流配送器具替代一次性塑料包装物。鼓励企业采用股权合作、共同注资等方式建设可循环包装跨平台运营体系。推动生产企业与电商合作实施商品物流一体化包装,避免二次包装。鼓励快递企业自主回收废弃包装物,多方共建公共回收平台。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科委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住宿会展业。全市宾馆按照《北京市宾馆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用品目录》要求,不得主动提供六类一次性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到2025年底,根据实施情况逐步扩大目录范围,并将实施范围扩大至民宿。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城管执法局
完成时限:2020年底、2025年底
本市建成区举办的各类展览、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鼓励本市各类展览、展会举办方绿色办展,使用可重复使用的布袋、纸袋等替代不可降解塑料袋。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市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0年底
(六)农业生产。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农用地膜污染防治的意见》《农用薄膜管理办法》要求,在全市农村地区推广使用0.014毫米(含)以上地膜,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和农膜残留检测,采取以旧换新、经营主体上交、专业组织回收等方式,推进废旧农膜和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妥善处理废弃育苗盘和节水灌溉材料等农业塑料废弃物。到2022年底,基本建立政府支持、市场主导的废旧农膜和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绿化局、市供销合作总社
完成时限:2022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