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推进源头减量。积极引导推行净菜上市;开展“光盘行动”,倡导适量点餐;推动绿色办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推进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落实限塑令,推广使用环保购物袋;加强旅游、餐饮等服务行业管理,推动宾馆、餐饮饭店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消费用品;促进快递包装物减量化和循环利用,指导在本市经营的快递企业建立完善包装物回收再利用体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市)政府)
3、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建立生活垃圾区域总量控制机制,形成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在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农贸市场、居住区,采取就地单独设置、区域联合共享等方式配置厨余垃圾就地就近处理设施。原则上厨余垃圾日产生量1吨以上的农贸市场应配置厨余垃圾就地就近处理设施,鼓励现有及在建居住人口超过1000户的具备条件的封闭式小区配置厨余垃圾就地就近处理设施;积极推进小涧西厨余垃圾改扩建项目和西海岸新区、即墨区、平度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各区市2020年前编制完成厨余垃圾(含餐厨垃圾)集中和分散处理设施推进方案,并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青岛水务集团、各区(市)政府)
4、保障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置。坚持有害垃圾与工业危险废物协同处置机制,加强对有害垃圾分类收集、暂存、运输、处置的环保指导,组织做好有害垃圾处置单位日常监管工作。(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市)政府)
5、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村庄统筹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房(或分拣站),用于生活垃圾分类分拣和收集暂存。统筹建设镇级垃圾终端处置站10处,探索推行“户收、村运、镇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市)政府)
6、推进资金有保障、保洁有队伍、投放有标准、清运有规范、处置有场所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保障体系。健全土地供给机制,统筹安排调整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备设施的布局、用地和规模,并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各区(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可根据自身需求,适当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等设备设施用地倾斜。(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市)政府)
(五)推进再生资源利用
1、提升可回收物投放水平。建立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政策,引导企业回收利用低价值可回收物;探索定期集中收集、设置专用回收箱等形式,减少可回收物混投情况,物业或社区配合做好场地落实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市)政府)
2、健全可回收物收运体系。探索市场化、社会化等方式,优化可回收物收运系统,各区(市)定期统计汇总可回收物数据;探索依托现有生活垃圾转运站等环卫基础设施场地,设立可回收物分拣点,对低价值可回收物进一步分拣后纳入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各区(市)政府)
3、加强可回收物数据统计。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布局,优化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布局;定期统计汇总回收网点、分拣中心收运的可回收物统计数据;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的“两网融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供销社、各区(市)政府)
4、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设施。探索与企业合作建立再生资源公共服务回收平台,培育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骨干企业,加快再生资源处理园区建设,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供销社、各区(市)政府)
(六)广泛宣传发动
1、广泛组织动员。发挥社区(村庄)党组织的动员能力,广泛发动党员,利用志愿奉献日等活动,带头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发挥人大监督和政协参政议政作用,发挥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监督作用,为生活垃圾分类共同出谋划策;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作用,构建广泛的社会动员体系;凝聚广大群众力量,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开展“共同缔造”活动。(责任单位:各区(市)党委和政府)
2、深化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工作。在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教材、进课堂的基础上,每校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以生态文明教育和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学校(幼儿园)、家庭、社区互动实践活动,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引领整个社会”的良好社会氛围;发挥驻青高校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优势,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技术水平;到2020年底,各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达100%。(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区(市)政府)
3、深入开展志愿行动。探索完全公益服务、购买志愿服务、招募公益服务等多种志愿服务形式,每季度开展一次针对不同年龄、不同对象的志愿活动,深入到社区(村庄)公共活动空间、广场、公园等场所开展互动宣传活动,到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及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讲座,到垃圾投放桶点引导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区(市)政府)
4、持续开展集中宣传。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九进”(进社区村庄、进家庭、进学校、进机关、进军营、进企业、进酒店、进商超、进窗口)宣传活动;巩固每月一次的“垃圾分类,青岛有你”主题宣传活动,探索开展“垃圾分类全民挑战”等竞赛活动,定期开展区(市)级主题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退役军人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妇联、青岛国际机场集团、青岛公交集团、青岛交运集团、青岛地铁集团、各区(市)政府)
5、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新闻宣传,开设生活垃圾分类专栏专题,报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和经验,曝光生活垃圾不分类等不文明行为;加强全媒体传播,广泛利用各类载体全面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宣传时间不少于公益广告宣传总时间的10%。(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青岛日报报业集团、市广播电视台、各区(市)党委和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