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九
无标黑车偷上路收运标识不可少
(生活垃圾收运过程不规范案件)
7月18日,执法人员在大畈乡夏明村村口道路巡查过程中发现车牌号为浙07•80701的拖拉机正在运输从各村收集来的生活垃圾。在经过队员仔细勘验后发现该车没有标示明显的分类标识。
执法队员根据《金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当事人陈某来罚款人民币500元。
案例十
超市分类藏猫腻首张罚单在这里
(购物超市未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案件)
8月31日上午,执法队员在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检查时发现,城区某品牌大型连锁超市食堂区垃圾桶单桶摆放,且超市工作人员将菜叶等食品投入不会腐烂垃圾桶内,存在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问题。执法队员立即当场向其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该超市在复查中仍未改正。
鉴于该超市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违法事实,已违反《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执法队员依法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