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今年起,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根据指导意见:
2019 年年底前,安徽省设区的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020 年年底前,合肥、铜陵市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他设区的市公共机构普遍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全省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明显提高。
同时,加快建立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的,要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加快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争到2021 年年底,所有设区的市建成餐厨垃圾处理设施。
推进以焚烧方式处理其他垃圾,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不断提高焚烧比例,到2020 年年底,实现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总处理能力60%以上,县城焚烧处理能力占比大幅度提高,并加强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实时监控,确保达标排放,规范处置飞灰、渗滤液等污染物。
具体内容如下: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以建设高效便捷、整洁有序、美丽宜居城市为目标,着力改善城市功能品质,提高城市治理能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促进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惠民利民。坚持把人民满意作为城市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加强各种“城市病”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