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2019年2月27日,公众代表、企业代表、泰州市发改委、泰州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代表共计19人(名单附后),参加了泰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听证会。会议记录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江苏省环保厅《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意见》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进行。听证会报名采取公众报名方式,公示于2019年1月28日在江苏省现代农业开发区管委会的公告栏上张贴听证会公告,并于2019年1月28日在泰州市城市管理局网站
(http://cgj.taizhou.gov.cn/art/2019/1/28/art_3544_1992641.html?tdsourcetag=s_pcqq_aiomsg)发布听证会报名公示。
听证会共有19名公众报名,实到19人。其中企事业代表报名3名,群众代表12人,政府代表4名,名单附后。
二、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对项目情况和环评报告情况所做的概要介绍
建设单位:随着泰州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泰州市区垃圾产生量不断快速增长,泰州市区生活垃圾规模已超过现有处置规模上限,因此针对泰州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的提升刻不容缓。
我们这个项目是在现行项目的西侧扩建一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同时配套建设飞灰填埋场。其中垃圾焚烧发电厂是建设一台850吨/日焚烧炉+1×18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飞灰填埋场建设库容量约40万立方米,用于填埋本项目垃圾焚烧发电厂螯合处理后的飞灰,服务期约24年(含两年建设期),同时配套实施场外东侧部分园中路、西侧部分防护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