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广东省环卫市场秩序,建立生活垃圾处理运营单位信用体系,促进环卫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广东省环卫行业实际,广东省住建厅起草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环卫行业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7月19日。
二、征求意见内容
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该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并重点征求是否符合公平竞争原则,是否存在违反市场准入与退出标准,以及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意见。
三、提交意见方式
各界人士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邮件标题及信封请注明“环卫行业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jst1008@163.com。
(二)书面信函:请邮寄至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34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收,邮编:510045。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7月8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环卫行业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了规范广东省环卫市场秩序,建立生活垃圾处理运营单位信用体系,促进环卫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广东省环卫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活垃圾清扫、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等环卫服务活动的企业纳入信用管理范围。
第三条(管理内容)
广东省环卫行业市场信用管理包括企业信用信息、项目信用综合考评、企业黑名单三项内容。
第四条(管理原则)
环卫市场信用信息登记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为主导,以信用信息登记为载体,实行环卫市场信用管理制度,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激发市场活力。
第五条(管理部门和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