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放在可回收物分类
NBD:发达国家垃圾分类情况如何呢,比如日本垃圾分类的分类标准和分类情况如何?
刘建国:日本大的方面垃圾分四大类:一类叫资源垃圾,相当于我们的可回收物;一类叫大件垃圾,比如家具、床垫、电子电器等一些产品;然后其他两类,一类叫可燃垃圾,一类叫不可燃垃圾。可燃垃圾是有机垃圾,不可燃垃圾主要就是无机的一些残渣。日本后端的垃圾处理方式80%是焚烧,所以分类主要就是以是否适合进焚烧厂为原则,去加以区分。
大件垃圾要预约上门回收,日本的标准比我们严得多,要按照一定的长度、体积,超过标准不能随便投放,必须要预约好,然后要付费买相应的收运的票,然后才有人来把这些东西拉走。
日本对资源垃圾分类要求非常苛刻。比如一个牛奶盒,如果还有残存一定要倒掉,然后按照一定的方法剪开,再擦洗干净、摞好、捆好,然后要放在一个固定的地方,有人定期回收;矿泉水瓶中的瓶盖、瓶身、标签是三类不同的垃圾,必须把它分开投放到不同的收集容器当中,玻璃瓶子按照不同的颜色分开。
日本垃圾分类的目标很清晰,只有前端分好了后端才能找到处理、利用的渠道,最主要的还是方便出口。日本垃圾处理的后端主要的就是焚烧,没有太多的生物处理设施。
日本的垃圾分类给我们国家一个很好的启发,厨余垃圾肯定是要去作为一个重点去分类,但过犹不及。如果做得太过,结果就可能是把一堆垃圾分成两堆,最后哪个都处理不好。
NBD:从厨余垃圾分类来看,日本实际上分得没有我们这么细吗?
刘建国:对,日本不需要对厨余垃圾分类,但要求在家里把厨余垃圾的水沥干净,因为日本的厨余垃圾不是天天收集,一周可能只来收两次,这些东西容易腐烂,所以有的家庭会用干燥机,把水脱一脱,甚至还要在冰箱的最下面一层把它冷冻、储藏,到收的时候再拿出去。
日本没有要求把厨余垃圾分出来,是基于它后端的垃圾处理系统。其实欧洲国家也是分干湿垃圾,但分出来的比例非常低,主要的途径还是进焚烧厂。大家不要指望我们国家现在一定要分出多少不同类型的垃圾。肯定要去鼓励大家去分类,这没有问题,但不能有一个不切合实际的目标。
NBD:美国、欧洲这些国家,他们在垃圾分类上做的有哪些有特色?
刘建国:美国我认为其实没有太成功的经验可以讲。美国是上世纪90年代到本世纪以来,才有垃圾分类的一些做法,目标也是哪些东西能卖钱,就把哪些东西分出来,分出来的垃圾再出口到发展中国家,其他的垃圾要么进填埋场,要么进焚烧厂,主要以填埋为主。
美国有的地方当然也对有机垃圾进行专门分类,各个州各个城市独立性比较强,所以要求的很多东西也都不一样。整体上来讲,美国其实在这些方面做得比较一般。
欧洲垃圾分类的要求比较严,跟日本不一样的地方就是德国、法国等,都要求把有机垃圾单独分出来,因为欧洲是有机垃圾生物处理最流行的地方。但在德国大概也只有2/3的地方要求把有机垃圾分出来。不过,有机垃圾分类的效果可能并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好,真正进入到生物处理当中的量也是比较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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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惩罚措施倒逼垃圾分类
NBD:推进垃圾分类,除了前端的分类标准之外,更多还要强调措施,包括惩罚的措施、鼓励的措施。您怎么看待垃圾分类中的“胡萝卜”和“大棒”?
刘建国:发达国家在推广垃圾分类的初期,主要是把“胡萝卜”作为一种宣传教育,引起大家的关注,让大家积极去参与。但真正要实施主要还是靠“大棒”,就是法定的责任必须要去履行,如果做不到,罚款的额度较大,甚至还要坐牢。这需要有一个过程,文化氛围也特别重要。
上海推进垃圾强制分类,有非常积极的意义,让大家短时间内高度关注这些事情,大家的意识得到空前的提高,对分类知识的掌握也很快丰富起来。应该首先形成一种文化的氛围,然后慢慢在执法中再去摸索一些经验。
总的来讲立法是容易的,但是执法很难,执法尺度、精准性等最后都可能影响它的实际成效。
NBD:您刚才说到立法,固废法修订草案已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特地把垃圾分类放进去了,不按要求分类的话,个人将面临200元以下的罚款,这个尺度您觉得大吗?
刘建国:我觉得这个尺度应该不算大,具体的处罚额度是其次,主要是起到一种震慑的作用,促进大家去守法。
与日本、欧洲和美国相比,中国违反垃圾分类处罚的力度较低。国际上比较重的处罚是要坐牢的。比如日本抓到没有按照要求去分类的个人,一旦证据确凿且屡教不改,罚款折合成人民币有可能达到几十万元,而且如果违反刑法还将被判刑。
垃圾收费是有效的经济杠杆
NBD:经济杠杆在垃圾分类中的作用不可忽视,您对垃圾处理费改革有什么建议呢?
刘建国:我们国家垃圾处理费多数地区并没有收缴,居民缴纳的垃圾处理费其实只是给物业交的小区清扫保洁的费用。而从发达国家执行垃圾分类的经验来看,收费制度是一个比较重要的制度。
当然,对于收缴垃圾处理费,法律界也有不同的认识,有人认为现在我们费太多,比如我们交的一些税当中可能就包含了垃圾处理费。但从国际的情况来看,这是两回事,因为每个人是垃圾的产生者,就要履行责任,缴费是履行责任的一个方式。
有些地区征收垃圾处理费推行的是垃圾费随袋征收,这是比较有效的一个制度,即买垃圾袋只能从政府购买合法的垃圾袋,垃圾只能用规定的垃圾袋装,通过收取袋子的费用收缴垃圾处理费。
我觉得这也是未来收取垃圾处理费可以考虑的一个方向,但到底怎么去收、收多少等,可能相关的部门还得好好去研讨。有的地区也是按定额收的,因为要差异化去征收,需要比较精巧的制度设计,以及一些严格的监管、考核等,也要付出制度成本。
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做法,具体采取何种方式要看居民对差异化收费敏感不敏感,也要看差异化之后的收缴成本。但我个人还是比较支持将来差异化收费,这是一个比较有效的经济杠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