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它强调了政府统筹、部门的联动,建立协同推进的制度。过去做垃圾分类的时候,常常是把责任压在某一个部门身上,但部门的权限非常有限,难以调动那么多资源去推动如此复杂的事情。所以一定要政府主要的领导亲自去抓,建立多个相关部门协作的机制,推进的阻力就会小一些,力度就会大一些,进度也会快一些。
四大类分类标准符合中国实际
NBD:上海要求生活垃圾分四大类,与发达国家相比,只做四种分类是否足够?
刘建国:我觉得足够了。在这个阶段能把这四类做好,已经完全能够满足目前的基本要求,分类一定要由易到难,由简到繁地去推动。
国际上大体上也是这样的一个分类方法,虽然各个国家分类的标准和方法不太一样,但大体上肯定是要把有害的、有用的垃圾分出来,然后其他垃圾进入到规范的处理设施当中。
当然我们的垃圾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厨余垃圾占比比较高,对后端的处理系统干扰比较大,所以要把它单独区分出来。这样就把有害的、有用的、有干扰的东西能分出来,自然就变成了四类,我觉得如果能把这四类分清楚,就已经是相当不错的一个成绩了。
要说分得细还是粗,取决于后端的目标是什么。比如日本,大家都说它分得细,其实它是粗中有细、细中有粗——大的方面它是比较粗的,就是按照可燃与不可燃区分,在这个之外,主要是对于资源垃圾也就对应我们的可回收物这一块分得非常细致。
为什么要分得这么细致?因为分得越细,品质越高,有利于它的出口,最后出口到发展中国家,以成本最低、效益最大的方式解决垃圾处理的问题。
现在也要考虑,如果我们也像日本一样分得那么细,是否有这个必要,如果后端有相应的出路,当然可以去做得细些。但如果目前我们没有这些相应的设施,也找不到特别的出路,暂时就没有必要分得那么细。
所以当前最重要的是让大家都能参与到垃圾分类中来,然后慢慢去养成习惯,在此基础上,再一步一步提高要求,不能一下子就定一个太高的标准,那样既做不到也没必要,而且各种成本也会增加。
刘建国教授(右)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专访
干湿垃圾分类不应走极端
NBD:很多人在讨论上海模式可能会成为其他城市效仿的主流模式,当前来看,采取这四种分类标准是否合理呢?
刘建国:我认为是非常合理的,只是在这当中也有一个度。
比如有害垃圾,我们明确必须要区分出来。因为它的量不大,危害性又比较大,这一类必须要列入强制分类的类别当中。另一类就是可回收物,相对来讲可能资源的价值要高一些。现在市场也有一个回收利用系统,能让它纳入到规范管理当中,相对比较容易做到。
矛盾最大的是厨余垃圾,湿垃圾到底分还是不分,我认为肯定要分,因为我们的垃圾处理设施在后端,后端的污染比较重,效率相对比较低,厨余垃圾含量过高是一个主要原因。
所以我们要想对厨余垃圾有所作为,前端必须要采取干湿分离的措施。但分出来多少,我觉得这个是有讲究的,值得去思考,并不是说干湿要完全分离,分出来一部分品质比较好的湿垃圾,能够得到很好的处理和利用。剩余的其他垃圾就是干垃圾,完全能满足后端垃圾处理设施的处理和利用要求。
干垃圾或者其他垃圾,要么焚烧要么填埋,当中夹杂一些厨余垃圾,甚至是一些可回收垃圾问题也不大,不要指望我们的干垃圾当中没有可回收、厨余垃圾,这在任何国家都做不到。现在如果把这个定得太死、太刚性,会人为地加大垃圾分类的难度,这没有必要。
所以归根结底一句话:干湿肯定要分,但要适度,不是分得越彻底越好,这里面有一个度的把握,我认为是比较难的。比如外卖的餐盒、塑料袋等,其实现阶段没有太大意义去把它分出来,我认为可以就混到干垃圾当中,最后进入垃圾焚烧发电厂,以能量的形式回收,这是最经济最高效最彻底的利用,现在没有哪一种能够比之更经济、高效、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