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任务之一。为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挖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典型做法,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我们调研走访了衢江区西山下村、莲东村、涧峰村等,现场考察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情况,听取了衢江区“垃圾革命”工作汇报,并就垃圾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等问题,与基层干部、技术人员、农村保洁员、农民群众等进行了探讨交流。衢江区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置系统”的重要指示精神为统领,立足地方实际,创新推行“三次四分法”,引进第三方运维企业,利用现代化手段强化日常监管,实行城乡保洁一体化,取得了明显成效。2018年,衢江区农村生活垃圾清运量减量达25%以上、回收利用率达34.5%,资源化利用率达84.6%、无害化处理率达99.8%,荣获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优胜县的荣誉称号。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调研与资料收集,我们感到,农村生活垃圾能不能治理好,减量化是关键,分类是手段,衢江区在这些方面的一些探索和做法,对面上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一、在垃圾分类源头,多措并举推行“三次四分法”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是对农村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的一场变革,决非一朝一夕之功。与农户的交谈中我们了解到,衢江区除了多年来不间断地宣传引导、普及生活垃圾分类,还创新探索了简单实用的源头分类方式、引入二维码评价机制、试行垃圾分类履约保证金制度等,以解决垃圾源头分类难的问题。
在分类办法上,探索推行“三次四分法”。“四分”是指将垃圾分为易腐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这也是浙江省普遍推广的一种垃圾分类标准。“三次”是指由农户第一次在源头进行分类,以“会烂”、“不会烂”两分法投放到垃圾桶,由保洁员在上门收集时对农户分类不彻底的生活垃圾进行第二次分类,最后由垃圾处理终端运维人员对分类不精准的生活垃圾进行第三次分类,层层检查把关,确保分类准确。
在日常监管上,探索二维码评价机制。为了推行“三次四分法”,特别是在源头上引导农户进行正确分类,衢江区建立了“智慧分类”云平台,可以对农户的垃圾分类情况进行记录评分。如我们调研走访的西山下村,农户的垃圾桶上方都有一张专属二维码,保洁员上门收集垃圾时可以通过手机终端扫描,对该农户的分类是否合理、是否主动投放、桶身是否清洁等情况,给予“好、中、差”的评价。这些评价将自动上传至“智慧分类”云平台,每月自动生成“红黑榜”,进入红榜的农户可以获得相应的积分奖励,积攒到一定的积分可以到兑换超市兑换生活用品;进入黑榜的农户则需要乡镇、村干部等进行入户再教育。
在激励约束上,探索履约保证金制度。2018年,衢江区按照“污染者付费”的原则,以村规民约的形式,在岭洋乡开展了垃圾分类履约保证金制度试点。普通农户每户缴纳100元履约保证金,低保户和低收入农户自愿缴纳,经营户适当增加,村委会负责征收。年终根据年度评分表,对垃圾分类评价为优的农户,除返还履约保证金外,将按1:1的比例给予奖励;评价为良的,全额返还履约保证金;评价为差的,仅返还50%的履约保证金。通过这种激励处罚机制,进一步强化了农户的垃圾分类意识,有效提升了农户源头分类正确率。自试点以来,岭洋乡农户分类正确率从原先的不到30%,迅速提高到85%以上。
二、在垃圾分类中端,引入第三方运维实现政企共赢
为解决投入资金难题、有效调动企业积极性,衢江区积极发展第三方治理模式,即由运维企业全面负责农村日常保洁、垃圾分类运输队伍的组建、管理和考核,并为农村提供教育培训、日常保洁、分类转运、设施运维等服务,依托第三方专业人才、专业设备等,规范管理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目前,衢江区14个乡镇推行了这种农村垃圾分类处理模式,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第三方运维企业——浙江一清环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按照164元·人/年(其中区财政承担132元、乡镇承担32元,人数按照辖区户籍人口计算)的标准支持运维费用。为提高收运过程中保洁员、运输车辆以及第三方运维企业对于垃圾分类处理的责任心,衢江区有针对性地探索了多种办法。
对于第三方运维企业,实行“一分双评”和“千分制”考核机制。衢江区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考核中,将第三方运维企业与乡镇进行“捆绑”打分,乡镇得分即运维企业得分,以此来推进双方密切配合、深入合作。同时,又赋予了乡镇对第三方运维企业评分的权利,实行千分制考核,其中乡镇日常管理占300分、区月度督查占300分、年度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占400分。区政府按照月度考核得分预拨给第三方运维企业80%的运维经费,年底再根据考核结果统一结算,以推动第三方企业履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