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未列入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目录的,各类货物、服务、工程类采购预算项目金额达到30万元以上(市级不高于20万元以上)实行政府采购。
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采购货物、服务类项目,批量采购金额达到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应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湖南
湖南省2018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一、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采购预算在50万元以上的人工疫苗纳入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二、省级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湖南省2018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分散采购。具体限额标准为:
1、货物项目:采购预算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
2、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金额达到80万元以上;
3、工程项目:采购预算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
三、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湖南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100万元;
省直各单位不得以化整为零的方式拆分、肢解政府采购项目,不得逃避政府采购监管或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河北
调整河北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的通知(2017-2018)
1.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货物/工程/服务:省级50万元(含)以上、设区市级20万元(含)以上、县(市、区)级10万元(含)以上。
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货物/服务:省级200万元(含)以上、设区市级150万元(含)以上、县(市、区)级100万元(含)以上。
甘肃
甘肃省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
1、分散采购限额标准: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各部门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20万元以上的货物项目、30万元以上的服务和工程项目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单项采购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货物或服务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工程项目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执行甘肃省有关规定。
宁夏
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2017年—2018年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
1、公开采购限额标准: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超过50万元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实行公开招标。
2、自行采购限额标准:年度预算金额50万元以内(含50万元)的工程类采购项目,年度预算金额50万元以内(含50万元)采购目录以外的货物和服务项目,由采购人依法自行组织实施采购,不再报财政部门审核;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和服务项目,以及目录以外且超过50万元限额标准的所有采购项目,拟采取自行采购方式实施采购的必须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