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
10月17日,浙江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医疗设备(应国际招标的除外)纳入浙江省省级货物类政府集中采购项目。
二、部门集中采购目录
三、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货物、服务类项目:省级为50万元,市级为30万元,县级为20万元。
四、公开招标限额标准
货物、服务类项目:省、市、县三级均为200万元。
新疆
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8—2019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一、集中采购目录
医疗设备被纳入集中采购目录
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满20万元的货物、工程、服务类分散采购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
三、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兵团本级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满150万元、师市和团镇级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满120万元的货物、服务类项目,应当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实施政府采购。
广西
广西省2018-2019年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一、集中采购目录
医疗设备(其中包括手术器械、医用仪器、设备、材料等)、医用材料、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医疗卫生服务纳入专用类政府采购目录:可委托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采购,也可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
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在采购限额标准(含本数)以上的项目,实行分散采购。采购人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采购限额标准如下:
货物、服务类项目:自治区本级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设区市、县级10万元以上;
工程类项目:自治区本级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30万元以上,设区市、县级20万元以上。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不实行政府采购,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等制度执行。
三、公开招标限额标准
5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布《桂财采〔2018〕1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2018—2019年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
货物类省级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调整为200万以上,此前是120万元以上,此次调整意味着广西省级政府集中采购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200万元以下数额标准(含本数)的货物不用公开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