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做好下步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国家立法。建议在国家层面加快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明确物业公司是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加大对不配合垃圾分类的物业公司、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惩处,在全社会形成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强大震慑力。
(二)加快推进专门机构设置。为了便于各级政府推动垃圾分类有抓手、有主体,建议学习借鉴北京、厦门、深圳等地单独设立专门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做法,从国家层面要求各地设立省、市、区三级垃圾分类工作专门机构,明确具体岗位和编制员额,解决好工作推进主体的问题。
(三)加快推进末端设施建设。明确要求各地制定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在土地规划和供给上优先分类设施建设的用地指标,不得用随意更改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用地范围,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到年度目标考核任务重,确保各地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有规划可依、有土地可用、有资金保障。
(四)加快建立部门协调保障机制。明确要求由各地市政府办公厅定期组织发改、环保、机关事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安排、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问题,整合好政府资源形成工作推进的合力,彻底杜绝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部门梗阻。
(五)加快建立智慧化管理平台系统。以智慧城市建设为契机,根据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计划,着力打造涵盖生活垃圾分类智慧化管理平台系统的智慧城管系统,实现对生活垃圾前端分类、中端收运和末端处理的全过程智慧化监管,达到各类生活垃圾及其再生品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的监管效果。
(六)加快营造宣传氛围。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利用电子屏幕、微信微博平台开展广泛宣传。扎实开展好生活垃圾“五进”宣传,即:进学校,着力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保护意识,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引领整个社会”的良好社会氛围;进社区,把宣传触角延伸到社区的每一楼栋、每一处边边角角,让居民时刻感受到垃圾分类就在身边;进机关,从机关、企事业单位率先做起,强制执行,切实发挥公职人员、党员干部的带头表率作用;进家庭,主动上门宣传指导,将垃圾分类的意识、知识传递到每一户居民家庭中;进商场,以人流量大的商场作为宣传阵地,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国家、省、市的多方面、全方位的宣传,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018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