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开展多层次集中培训。不断加大从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学生的引导培训,带动不同社会群体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一是强化业务学习,各运营商定期组织招聘的垃圾引导员、分拣员、宣传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从业人员更加准确、快速的识别各种垃圾。二是加大教育引导,在中原区、金水区的中小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校教育,通过讲解垃圾分类的重大意义和怎样做到准备分类,教育学生踊跃参与生活垃圾分类,逐步实现带动家庭和社区的目的。三是开展集中培训,6月28日,郑州市城管局组织市直单位300余人在市总工会大礼堂举办公务员大讲堂,以《推进垃圾分类,创造美好生活》为题,开展了一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大培训活动;金水区垃圾分类办分批次对全区17个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进行了全员培训;管城区、郑东新区、经开区垃圾分类办联合辖区文明办对各级文明单位负责人进行了专业培训。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保障缺失,造成主体落实不到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应是物业公司,因主体责任未有效落实,导致物业公司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上不仅不配合,还成为了阻扰开展分类的主要障碍。
(二)机构保障缺失,造成工作推动乏力。为了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有序开展,郑州市、区两级政府皆成立了临时性的垃圾分类工作办公室,以城管系统为主导,抽调人员临时办公,导致该项工作的推动者缺乏必要的工作保障,满足于应付了事。
(三)缺乏末端设施,造成分类链条断裂。已建成的郑州市东、南两个餐厨垃圾处理厂因厨余垃圾油脂含量低、处理价值低等原因对接收居民家庭的厨余垃圾不积极;规划建设的东、南、西三个垃圾焚烧发电厂进展迟缓,无法及时处理分类后的其他垃圾;规划建设的区级分拣中心,因各区选址困难,开工建设日期多数未明确。
(四)缺乏部门协同,导致工作合力缺失。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涉及到发改、城市管理、环保、供销、教育、卫生、机关事务等多个部门,国家有关部委先后印发行业系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通知,但目前在落实方面出现省级层面断档,在郑的大专院校、医院、省直公共机构、军队等我们无法有效纳入到统一的协调管理;市、区两级在推进中,城管系统在垃圾分类工作中单打独斗,环保、供销、卫生、军队等行业体系配合不够积极主动。
(五)缺乏多方位宣传,造成氛围淡薄。垃圾分类是对人们生活习惯的一种颠覆,不仅需要对垃圾分类知识的认知、分类处理设施的支持,还需要公众具有环保理念和自律意识。去年以来,我市在居民小区做了大量的宣传发动工作,部分居民也有了垃圾分类的概念,但涉及面非常窄,相比全市近千万人知晓垃圾分类的人群非常少。在车站、飞机场、广场、商场等人流量大的区域因管理权限的问题,推进垃圾分类知识宣传难度较大;同时,在各级新闻媒体上的宣传也仅仅是各区或者运营商零散自主联系媒体宣传,没有形成日常化、模块化的多体系、全方位宣传,对居民的分类意识引导欠缺,致使公众参与垃圾分类投放的自觉性和执行力还不够强,楼道门口垃圾桶里混装垃圾问题依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