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莘县国环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聊城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莘县国环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及投资:厂区总危废处理规模为20万t/a,其中焚烧处理规模为6万t/a,物化处理规模为8万/a,稳定固化处理规模为4.7万t/a;安全填埋规模1.3万t/a。项目总投资7.68亿元。
处理方案:根据危险废物性质不同,拟采用焚烧(设置2条回转窑处理线)、物化(设置重金属废液处理系统、废乳化液处理系统以及有机废水处理系统)以及安全填埋(含固化系统)等处置方式。
建设地点:莘县古云镇,聊城鲁西经济开发区现代化工产业园(古云化工项目聚集区)。总占地面积163022.6m2(244.5亩)。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防治对策
1、选址
拟建项目符合莘县古云镇总体规划、聊城鲁西经济开发区现代化工产业园规划的要求;厂址不选在农业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考古)保护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供水远景规划区、矿产资源储备区、军事要地、国家保密地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厂址最近村庄距离本项目均在600m以外;本项目场地内无断裂带穿过,不会对场地的稳定性产生影响,但工程建设应充分考虑围堤坝、污水处理系统和其它附属设施的抗震性能;本项目位于滨州工业园区规划内,人口密度较低。但拟建项目建设方必须做好场地防渗,防渗数满足技术规范中的要求,防渗层建设时必须进行严格的监理工作,严防因施工不当造成的地下水污染。
在满足以上要求后,拟建场址基本符合固废综合处置中心选址的有关要求。
2、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1)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渗滤液、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本项目生活废水采用生化系统(MBR系统)进行处理;生产废水采用“气浮+还原中和反应+混凝沉淀+生化处理”工艺进行处理。本项目废水经上述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692-2015)、聊城鲁西经济开发区现代化工产业园规划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后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外排。通过以上措施,本项目对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2)废气:本工程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四方面:一是危废在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其中的主要污染物包括烟尘、酸性气体(HCl、HF、SO2、NOx等)、重金属(Hg、Pb、Cr、Cd、Zn、Ni等)、CO和有机剧毒性污染物(二噁英类污染物等)等几大类。二是物化车间中废酸挥发产生的酸雾等,主要污染物有氯化氢及少量VOC等组成。三是卸料、在料坑内堆放、危废暂存车间、污水处理站中散发的恶臭气体。四是除渣系统粉尘的无组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