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
(一)推进源头减量。严控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混入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体系,防止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减少产品生产、流通、使用等全过程的垃圾产生量。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实施“限塑令”专项整治。开展果蔬集贸市场果蔬菜皮就地处理、净菜进城试点。倡导节约文明用餐,有效减少餐厨垃圾产生量。
(二)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完善垃圾分类相关标志,配备标志清晰的分类收集容器。加快改造城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设施。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增配满足生活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鼓励采用“车载桶装”等收运方式,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优化现有环卫收运体系,统筹安排分类运输路线、时段和作业组织,规范运输企业管理,严肃查处随意倾倒、弃置现象,实现规范运输。建立符合环保要求、与分类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运系统。
(三)建立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布点,提高建设标准,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违规站点。完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政策,支持企业回收生活垃圾的中低价值可回收物,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鼓励企业采用押金、以旧换新、设置自动回收机、快递送货回收包装物等方式回收再生资源。推进垃圾收运处置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衔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鼓励在公共机构、社区、企业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分类回收设施。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
(四)完善与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及早规划建设垃圾焚烧发电、湿垃圾处理、餐厨垃圾处理、固废处理园区等终端处理设施,避免因终端处理设施缺乏导致垃圾分类后再混收混运混埋问题。加强有害垃圾贮存、二次分拣、集中运输和规范处置的指导和监管,强化有害垃圾运输单位和处理企业协调,合理布局有害垃圾处置设施,提高有害垃圾规范化处理水平。鼓励各省辖市建设危废垃圾处理厂,探索跨区域危废垃圾处置模式。加快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已开展餐厨垃圾处理试点的城市,要在稳定运营的基础上推动区域全覆盖。严厉打击和防范“地沟油”生产流通。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加快培育大型龙头企业,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鼓励回收利用企业将再生资源送钢铁、有色、造纸、塑料加工等企业实现安全、环保利用。
(五)加快静脉产业园建设。落实《河南省静脉产业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城乡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为重点,在中心城市、人口大县规划布局建设一批工艺技术水平一流、协同处置效应明显、生态环境友好的静脉产业园。编制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明确2020年前拟开工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四至边界)、规模和处理能力,提出2030年前拟建项目目标名单。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科学选定技术工艺,加强垃圾焚烧烟道气、粉尘颗粒物、垃圾渗滤液治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到2020年,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置总能力的比例超过50%。加强对焚烧和填埋设施日常运营监管,定期开展处理设施污染排放物监测,对已封场的城镇生活填埋场实施生态化改造和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