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整治流程
4.0.1 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的整治工作可按排查、建档、确定整治方案、实施整治等基本流程进行。
4.0.2 全面开展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排查,摸清堆放点的垃圾种类、数量、规模、位置、所在区域等基本情况,以及所在行政区域规范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状况,建立管理信息档案,并录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信息系统”。
4.0.3 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确定整治技术方案。根据所处区域的安全、环保要求,具备搬移条件的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可采用搬移处理方案整治;不具备搬移处理条件的,必须进行原地整治。
4.0.4 采取搬移处理方案时,应统筹安排集中时间段搬移至规范的生活垃圾终端无害化处理设施(生活垃圾焚烧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生活垃圾水泥窑协同处置厂等),进行无害化处理。
4.0.5 采取原地整治方案时,应编制详细的原地整治技术方案,并报经所在地县级环卫行业主管部门会同环保等有关部门同意后组织实施。
5 整治技术
5.1 原地整治技术
5.1.1 原地整治应按前期准备、制定整治方案、工程设计、施工前准备、工程实施、工程竣工验收、运行维护等阶段推进实施。
5.1.2原地整治方案应包括:垃圾堆体整形与修坡处理,防渗处理,填埋气体导排、收集与处理,渗滤液导排、收集与处理,封场覆盖与雨污分流,绿化与植被恢复,后期维护管理与环境监测等。
5.1.3原地整治的设计与施工应符合《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范》GB 51220及其他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5.1.4经场地调查存在填埋场渗沥液污染地下水的,可采取地下水修复工程措施,以及防止污染进一步扩散的措施。
5.1.5当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原地整治需要采取污染地下水修复工程措施时,应与采取搬移处理进行技术经济比较,选择更为经济合理的整治技术方案。
5.2 搬移处理技术
5.2.1 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搬移处理方案主要包括前期准备、垃圾堆体开挖、垃圾运输、终端无害化处理、开挖后场处理等整治阶段。
1 前期准备阶段,应包括确定垃圾去向、规划垃圾运输路线、制定搬移计划、编制应急预案、建立垃圾搬移联单制度等内容。
2 垃圾堆体开挖阶段,应包括明确责任主体、保障施工安全、避免二次污染、实施垃圾堆体开挖、落实转移联单制度、环境监测与监理等内容。
3 垃圾运输阶段,应包括建立巡查监督制度、复核转移联单、规范垃圾运输路线、避免二次污染、环境监测与监理等内容。
4 末端处理阶段,应包括检验转移联单、实施无害化处理、避免二次污染、环境监测与监理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