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完善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机制
一是加强乡村建设规划。应保留乡村风貌、民族特色,围绕乡村建设目标,高标准抓好各村规划和建设,引导和规范乡村建设,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使乡村环境更加靓丽,推动乡村环境卫生工作开展。二是持续推进示范建设。在原有打造清洁乡村、生态乡村示范村的基础上,坚持“串点成线,连线成片、拓片成面”,全面铺开,做到点有特色,线有美景,片有精品,建设一批配套完备、功能完善、产业发展、宜居宜游的美丽乡村示范点,树立全市乡村环境卫生工作常态化典型。三是充分展示钦州乡村环境卫生形象。以2017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钦州赛道为切入点,在线上部署“宜居乡村”示范建设点,密集成线,市级、(县)区级、镇级示范点分布在线上。在赛道美化、沿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风貌改造的基础上,结合“四民”工作,整合住房城乡建设、农业、环保、卫生、林业、交通、水利、文体、财政等部门的项目资金倾斜打造,向世界展示钦州乡村环境形象。
(四)建立完善乡村环境卫生联动激励机制
各县(区)总部署协调,建立责任部门、各镇村常态联络工作机制,实行区镇村三级工作网络全覆盖,动态监管工作进度。市级继续将乡村清洁工作纳入美丽乡村建设绩效考核,加大对相关部门的考核力度,确保乡村环境卫生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持之以恒开展每年2次的清洁乡村巩固提升阶段抽查考核活动,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五)建立完善乡村环境卫生多元投入机制
将财政项目资金向美丽乡村建设集聚,并把乡村环境卫生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不断提升建设标准和质量。除了财政专项资金投入,还要鼓励支持社会资本以PPP模式参与乡村环境卫生建设,鼓励与企业合作,引进专业公司对美丽乡村项目进行整体策划包装,实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同时创新投入机制,通过土地确权流转,“以地生财”,让老百姓拥有发展资金并用于美丽乡村建设,真正发挥群众主体作用,为乡村环境卫生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让农民群众在富裕起来的同时扮靓家园。
(六)建立完善乡村环境卫生督查问责机制
坚持每月工作例会制度,规范项目申报、规划、立项、招投标、建设、管理等各环节。乡村办督查组每季度对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提交组织,严厉问责,有效推进乡村环境卫生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