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清洁乡村”活动持续推进乏力
根据《“美丽钦州”乡村建设重大活动规划纲要(2013—2020)》,“美丽钦州”乡村建设分“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宜居乡村”“幸福乡村”四个阶段推进,每两年为一个阶段,目前已进入“宜居乡村”阶段,主要开展“产业富民”“服务惠民”“基础便民”“文化乐民”四个专项活动(以下简称“四民”),虽然“清洁乡村”是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但在不少地方已出现淡化现象,加上“四民”专责小组涉及部门多,协调机制不够顺畅,综合组织协调能力不足,对镇村工作的业务指导造成“清洁乡村”的缺失。与此同时,各镇对乡村清洁宣传力度不够,仍有部分群众在宜居乡村阶段对乡村清洁工作缺乏深入了解,主动参与性不强,未能形成合力、人人参与乡村环境卫生的良好局面。
二、建立钦州市乡村环境卫生常态工作机制的探讨及思考
针对乡村环境卫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建议以建立完善六大机制为切入点,深入破解发展难题,完善各项乡村建设制度,让制度的约束力深入民心,发挥作用,确保乡村环境卫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一)建立完善乡村清洁宣传教育机制
宣传教育应贯穿美丽乡村建设活动全过程乃至更长时间。一是加大《条例》的宣传学习。将《条例》融入村民生活,营造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乡镇“四所合一”机构改革之机,积极完善乡镇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规范乡村清洁行政执法活动,着力推动《条例》全面落实,让爱护环境成为农民的内在需求、自觉行动和规范行为。二是加大群众对村规民约、“户前三包”内容的培训力度。文化部门要组织排练群众喜爱的歌曲、相声、小品、采茶、舞蹈等文艺形式,送戏下乡,寓教于乐,让群众支持并投入乡村环境卫生工作,使乡村清洁工作深入群众内心,真正形成自觉行为。三是引导群众主动参与乡村环境卫生。进村入户讲解乡村环境卫生的重要意义、重大利好、规划思路、资金筹措、出资比例、实施办法等,让每个村民知情、领悟、拥护,形成共识,凝聚合力,齐心推进,乡村环境卫生工作才能取得最后胜利。
(二)建立完善农村污垃处理工作机制
完善建设农村垃圾处理系统,引导农村垃圾源头分类。“户集村收镇运镇处理”的模式已不能适应现实的需要,必须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一是加快推进钦南区、钦北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通过社会化服务,将农村生活垃圾压缩运往钦州海诺尔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实现“村收镇集县(区)运市处理”模式。二是加快完成列入广西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治理两年攻坚战项目的39个镇级垃圾处理中心、75个村级垃圾处理中心的建设补发,尽快投入使用、发挥效益。三是将农村生活垃圾、运输处理资金纳入全市财政专项预算,确保工作正常开展,彻底解决农村垃圾处理难题。在实际工作推进中,前述一、二两种模式可以同时并存运行,第二种模式主要针对相对偏远、交通不便的农村,不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