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根据方案要求,上海被列为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之一。
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上海生活垃圾分类历经多轮探索实践。在成功举办2010年上海世博会以后,2011年启动了新一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6年多来,从100个小区试点起步,历经了18个街道扩大试点、先期覆盖文明城区(文明单位),然后整区域推进以及依托绿色账户激励机制探索分类减量“上海模式”等几个阶段,逐步形成了“规划引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基本思路,确立了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整体框架和推进模式。
2017年3月9日,上海市垃圾分类联席会议召开
至2016年年底,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500万户家庭、6000余个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其中绿色账户激励机制覆盖200万户;配置4000余辆干垃圾收集车及400余辆湿垃圾专用运输车;干垃圾“一主多点”处置能力达到2.2万吨/日;湿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达到2500吨/日。
上海的生活垃圾分类一波三折,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又有许多教训值得汲取。当前最重要的是要充分认识生活垃圾分类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打好坚实的思想基础。
2017年8月14日,时光辉副市长调研垃圾分类工作
一、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是一场绿色革命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要求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
建立这项制度,需要实现两个方式的根本转变。
(一)生产方式的根本转变
传统的环卫作业方式是“三个一”:一个桶装、一个车运、一个坑埋。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后,需要在居住区设置2~4个分类桶,需要用不同的车分别收运,需要建设不同的设施分别处理。这对环卫作业来说,是生产方式上的根本变革,尤其是对末端处置设施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生活垃圾一般分四类:有害垃圾、易腐垃圾(湿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干垃圾)。从末端处置来看,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有害垃圾一般都有单独处理渠道,可回收物也有专门资源化利用渠道,干垃圾的现行主流处置方式是焚烧发电,但湿垃圾处置难度较大。湿垃圾处置理论上有三条技术路线,即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但实践中在技术、政策、法律等层面还有很多障碍需要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