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迅速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贯彻落实意见,明确标准,理清权责、规范程序,构建大城管工作格局,整合行政执法力量,明确一个行政执法责任主体,推动行政执法力量由五指张开向握指成拳转变,有效避免部门之间推诿扯皮。
同时要通过联合法院、司法公证、法律援助等部门,邀请司法参与执法,借助司法助力执法,破解行政执法、城管执法的工作难题,增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规范性、严肃性、权威性。
其次,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考评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格依照法定职责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应有的作用,让有执法权利的单位动起来,不能把所有易激化矛盾的工作往下推,让一群没有执法资格的临时工往前冲,然后把处理临时工作为成本最低的激化矛盾回应方式。
督导工作应自下而上而不是自上而下,让基层成为发现问题的眼睛、宣传政策的喉舌、服务群众的窗口,而不是解决问题的拳头。
工作中基层应立足于排查问题、通知整改、验收成果,对拒不整改的违规者移交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罚,对拒不接受处罚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打击。
第三,因地制宜设立便民服务摊点,标准要考虑实际情况,为商贩谋求生存之地;
制定详细的执法流程规范,明确不同类别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规范城管执法行为,制定相关工作方案要为基层详细说明如何执法、如何处罚、拒不配合怎么办,而不是简单地指出问题和工作标准,对于如何处罚违规经营者只是一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笼统了事;
严厉打击暴力抗法人员,有效形成震慑,树立起大众对法规的敬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