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农村生活垃圾管理
2012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狠抓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强化“村村保洁”制度,试点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市场化运营,着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形成了县域统筹的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
截至2015年末,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达到78%,村庄保洁覆盖面达到95%,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比例达26%。农村垃圾有效处理率等指标均提前完成2015年的既定目标,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7、餐厨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情况
截至2015年末,广州、深圳、佛山、东莞均已开展餐厨垃圾管理的相关工作并制定出台了管理办法,中山和珠海的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分别处于征求意见和立项调研的阶段。在设施建设方面,广州建成餐厨垃圾处理厂1座,处理规模200吨/日;深圳建成餐厨垃圾处理厂7座,处理规模1172吨/日;佛山建成餐厨垃圾处理厂1座,处理规模370吨/日;东莞完成2座餐厨垃圾处理厂选址。
与“十二五”规划任务相比,广州、深圳、佛山仅初步建立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系统,未达到“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成熟完善”的预期目标,其他城市均未建立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系统。
8、生活垃圾分类
“十二五”规划提出:到2015年末,广州、深圳初步建立行之有效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运行机制和实施保障体系,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系统成熟完善,争创“全国垃圾分类示范城市”。
广州、深圳已于2015年4月创建成为全国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出台了相关的法规和政策,并进行了一系列积极的探索。
其他城市均相应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的相关工作,但工作开展力度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