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5年末,“十二五”规划的105个项目中有75个建成,按项目数量计算,完成率为71%,按规模计算,完成率为54%。截至2015年末,“十二五”规划的105个项目中,已建成项目75个,其中卫生填埋场项目63个、焚烧发电厂项目12个;已开工未建成项目16个,其中卫生填埋场项目2个、焚烧发电厂项目14个;未开工建设项目14个,其中卫生填埋场项目3个、焚烧发电厂项目11个。未建成的30个项目中,卫生填埋场项目5个、焚烧发电厂项目25个,以焚烧发电厂项目为主,其建设进度缓慢的主要原因为“邻避效应”问题导致项目征地阻力大,难以落地。
由于项目推进受阻,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建设未能达到规划目标,规划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总能力比例为65%以上,实际占比约36%,指标完成率55%。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所占比例已跌出全国前十,与排名第一梯队的云南、浙江、福建等(全部达到60%以上)相差甚远。截至2015年末,全省已建成在用的焚烧发电厂项目共26个,总处理规模27800吨/日,焚烧处理总能力位列全国第三,低于江苏、浙江。
2015年,全省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日产生量约为723吨/日,其中59%经稳定化处理后在本地填埋场进行填埋、10%经稳定化处理后在邻近县(市、区)填埋场进行填埋、22%运至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9%堆放在厂内待处理。佛山、东莞、惠州、汕头和深圳部分焚烧厂未配套垃圾焚烧飞灰处置设施,垃圾焚烧飞灰主要运往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其中,东莞市垃圾焚烧量大且尚未建成焚烧飞灰处理设施,即使依靠外运处理,仍然有大量焚烧飞灰滞留厂内得不到有效处置。
为妥善处理垃圾,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垃圾处理的效率与效益,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中山、江门等多地正积极筹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环境园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环境园区日益显现出较好的集聚效应及其在资源、环境、社会方面的综合效益,有利于化解垃圾处理的“邻避效应”,优化配置要素资源,提高垃圾处理的效率与效益,促进垃圾多元治理、综合治理、全程治理和依法治理。但在环境园区规划、设计与建设当中,一些地区存在垃圾处理方式简单集中、园区主业不清、特色模糊和区域布局不合理等问题。
4、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
截至2015年末,全省纳入农村生活垃圾管理考核范围的14万个自然村已全部完成“一村一点”建设任务,1049个乡镇全部完成“一镇一站”建设任务;全省已建成162553个生活垃圾收集点、3715座生活垃圾转运站,生活垃圾收运能力达到94807吨/日。“十二五”规划全省城市新增转运站357座,新增转运能力30855吨/日。对比2010年全省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十二五”期间全省城市生活垃圾转运能力增加34862吨/日,完成建设任务。
5、存量垃圾治理
在存量垃圾治理方面,“十二五”规划的66个治理项目有27个完成,完成率41%。在未完成的39座存量垃圾场,22座停用、15座在用、2座启动治理。由于部分地区未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或无害化处理能力不足,15座在用存量垃圾场仍承担着接纳生活垃圾的任务而未治理,如汕头市潮阳区棉北十二斗垃圾填埋场、潮州市饶平县宝斗石垃圾填埋场、揭阳市惠来县松柏坑生活垃圾填埋场、揭阳市普宁市云落生活垃圾填埋场、汕尾市陆丰市陆城垃圾处理场。
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存量垃圾场(含镇级)共554座,其中市级9座、县级40座、镇级505座。在区域分布上,珠三角地区有96座存量垃圾场,其中市级4座、县级9座、镇级83座;粤东地区有132座存量垃圾场,其中市级2座、县级7座、镇级123座;粤西地区有37座存量垃圾场,其中市级1座、县级5座、镇级31座;粤北山区有289座存量垃圾场,其中市级2座、县级19座、镇级268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