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12年,《“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广东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相继发布,2012-2015年,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并将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重心从解决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燃眉之急逐步扩展到统筹城乡范围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以及促进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处理。2015年9月,我省出台《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为我省在经济转型升级新时期进一步深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坚持城乡环境治理并重,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统筹农村饮水安全、改水改厕、垃圾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是2016-2020年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该规划纲要高度重视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强调“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要求“推动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统筹规划城乡基础设施网络,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促进……生态环保设施城乡统一布局建设”,并对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的衔接等多方面提出了要求。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等文件更是高度关注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全面加强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全过程控制和管理,特别是完善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和处理设施建设,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全民参与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机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和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负责开展《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本《规划》以县域为单位,按照全面规划、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原则,对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的县(市、区)、镇、村三级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摸查、梳理和规划,明确2016-2020年的项目建设任务和资金需求,并提出具体建设实施方案等内容。
一、现状与“十二五”规划情况
(一)现状及“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
“十二五”期间,全省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大提高,全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约91.56%。但是,除生活垃圾收运和无害化处理率基本达到“十二五”规划目标外,在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建设、生活垃圾分类、餐厨垃圾处理、存量垃圾治理等方面均较为滞后。
1、行政区划和人口构成
截至2015年末,全省有21个地级以上市,20个县级市、34个县、3个自治县、62个市辖区,4个乡、7个民族乡、1128个镇、445个街道办事处。根据各地上报数据,全省有行政村19501个。
“十二五”规划预测2015年全省城镇人口约为7651万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服务农村人口约1650万人。根据省统计局统计数据,2015年全省总常住人口10849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7454.35万人,农村常住人口3394.65万人。
2、生活垃圾清运
截至2015年末,全省基本形成了县域统筹的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8.16万吨/日,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约为6.94万吨/日,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3.26万吨/日。
3、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截至2015年末,全省共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110座,总处理规模77996吨/日,其中,卫生填埋场83座,处理规模49196吨/日;焚烧发电厂26座,处理规模27800吨/日;水泥窑协同处置设施1座,处理规模1000吨/日。
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方面,除广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距离“十二五”规划目标有微小差距,全省指标、珠三角指标和深圳指标均达到预定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