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的治理和管理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和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城市文明形象和人民的日常生活环境。近年来,随着农村城市化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乡环境卫生工作的形势和要求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城乡环境卫生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如何在新形势下用科学的发展观来指导城乡环境卫生统筹管理、进一步提高城乡日常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已成为当前各级政府职能部门需要重点研究的课题,如何加强、推进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笔者认为应该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充分发挥规划的先导作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县域环境卫生规划。
科学制定环境卫生管理规划,是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的基本前提。要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通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和论证,不断健全和完善县域乡村环境卫生规划,切实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进一步强化规划的指导作用。要遵循“以人为本、服务于民”的宗旨,根据县域实际情况,在原有规划的基础上,科学具体地制定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等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规划。进一步加大重点部位和地区的投入和建设力度,逐步形成县域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的合理布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环境卫生需求。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抓紧环境卫生规划工作的落实,确保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各项工作,推进有规划、实施有蓝图。要依法加强对规划的监督管理、要严格按照规划来推进工作、全力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拓宽融资渠道,统筹加快城乡环境卫生设施建设。
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统筹管理,必须保证充足的经费。要充分发挥县乡两级政府财政的作用,不断增加对环境卫生管理的经费投入,对重大的环境卫生设施建设项目,要纳入县乡两级政府财政年度计划。要切实加强对城市维护费的管理,按年度安排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环境卫生管理和环境卫生设施的维护。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加快转变环境卫生经费主要依靠行政村(社区)自筹的做法,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社区)环境卫生管理的资金投入。要按照“政企共建、资源共享、事业共管”的原则,鼓励支持企业和个人投资环境卫生设施建设,逐步形成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投资多元化投资机制。要着力于拓宽投资渠道的目标,积极引进竞争机制,推行环境卫生事业市场化运作。要围绕加快环境卫生城乡一体化管理事业发展的目标,制定和出台县域乡村环境卫生管理收费政策,确立乡村环境卫生企业的收费依据和标准,明确乡村相关单位和村民缴纳环境卫生管理费的责任和义务,形成全社会参与、职能部门协调、统一建设和管理的局面。
三、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领导网络。
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县乡两级政府事权、财权和责任。坚持权随责走、费随事转、责权利相一致。要着力强化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村)在环境卫生管理上的职责,切实理顺相互间的关系。保证“县乡一致、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功能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