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组建乡村环境卫生日常清扫、保洁专业队伍,因地制宜制定县域乡村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和要求,推进乡村环境卫生日常管理规范化。
多年来,乡村的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大都采取临时性、突击性。乡村环境卫生管理无专门经费、无专业管理人员、无专业清扫保洁队伍,乡村环卫基础设施严重不足是各乡村共同存在的问题。尽快组建乡村环境卫生日常清扫、保洁专业队伍,制定县域乡村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和要求是推进环境卫生城乡一体化的必要条件、也是搞好环境卫生城乡一体化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县域所有乡、镇都应成立专业的环卫管理部门负责或招聘清扫保洁专业人员。各村都应配备专业的清扫保洁人员(500人以上的村可以配备2-3人,500人以下的村至少1人)。按照“户集、村收、乡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清扫、保洁和转运的管理模式,执行统一制定的环卫作业标准和作业要求,统一配备保洁工具和保洁服装,做到乡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组织、人员、办公地点、经费、制度五落实。推进县域乡村环境卫生管理日常化、长效化、规范化。
五、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环境卫生意识,强化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扭转乡村环境卫生脏、乱、差面貌。
环境卫生管理属于社会公益事业,与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要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加大对环境卫生管理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全方位、多形式、深层次地向社会宣传环境卫生管理的重要意义和相关的政策规定,不断增强城乡居民的文明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提高他们积极参与环境卫生管理的自觉性,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环境卫生管理的良好氛围,要适当地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恶意制造环境卫生脏乱差的行为进行曝光,形成强大的语论声势,促进相关责任人自觉整改。要集中一段时间的精力、人力、物力强化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重点解决乡村主要路段、重点区域存在脏乱差的问题。通过综合整治、强化管理着力消除一些乡村环境卫生的“盲点”和“死角”。提升城乡文明形象、改善人民生活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环境卫生城乡一体化进程。(作者单位:安徽当涂县环卫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