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明确了环卫设施设备建设购置费用来源问题。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及运输车辆设备购置费用由各区组织筹集,市财政按投资评审确定投资额的1/3给予以奖代补。为规范统一设施标准,泰安市编制了《城乡一体化环境卫生设施设备指导图集》,制定了适应不同居住区、社区、村庄、乡镇的4套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解决方案,以及部分与方案配套的设施设备、运行模式等,对全市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目前,泰城周边19个乡镇建设的22座压缩中转站全部选用了垃圾压缩站和运输车相配合的模式,各村每10至15户配备1个垃圾收集器,并配齐相应的收运车辆。所辖新泰市按照以垃圾压缩车进行流动收集、压缩、运输为主的运作模式,通过政府配备了垃圾压缩车42台;肥城市开工建设了垃圾压缩中转站10座、地埋式垃圾转运站216处;宁阳县开工建设了垃圾压缩站11座、垃圾中转站195座;东平县也建设了垃圾压缩中转站、配备了垃圾运输车。
通过提高中心城区及各乡镇环卫基础设施配置水平,进一步强化城乡环卫一体化的硬件支撑,有力地保障了全市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的正常运行。
3健全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管理,是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核心
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难在持之以恒,贵在长期保持。建立健全科学的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网络和长效管理工作机制,需要从理顺体制、健全机制上下功夫,工作的重点是完善垃圾收运队伍建设,建立日常长效管理机制。在市环卫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全市各乡镇驻地设立了环卫所和环卫办,明确专人负责,制定管理制度,成立环卫队伍,配备保洁工具,出台劳保措施。
乡镇垃圾收集清运、道路保洁工作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采取竞标的方式优选承包人,由乡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各行政村也配备了专门卫生保洁清运人员,根据村庄大小、人口多少等情况,由村委按照村民自治原则选聘,并合理确定清扫保洁人员,村委与保洁员签订务工合同,做到道路每天有人扫,垃圾每天有人清。并在此基础上,及时落实兑现保洁人员的待遇,充分调动了保洁人员的积极性。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农村环境清扫保洁工作制度,制定城乡一体化作业规范和质量标准,划定区域,明确责任,做到全天候保洁,健全和完善了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村三级环卫专职管理队伍,形成科学规范地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确保了农村环境卫生工作有人干、有人管。
泰山区邱家店镇制订了《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实行垃圾清扫、收集、转运保洁管理责任制,以村为单位,做到定人员、定任务、定报酬,不留空白。目前,全市乡镇、村居环卫保洁队伍达到1.5万余人,环卫保洁范围由泰安中心城区逐步延伸到各县市区、乡镇驻地和农村的各个角落。
4加大经费投入、确保正常运行,是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保障
推进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进程,保证工作的长效运行,关键是资金问题。泰安市各级财政按照适度调整、重点倾斜的原则,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对城乡一体化工作的倾斜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和领域。近年来,泰安市各级共计投入资金5亿多元,不断加大环卫日常运行投入,确保环卫日常管理长效化、常态化运行。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工作的意见》要求,泰安市确定了各项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运行经费保障政策。中心城区周边19个乡镇建设中转站由市、区按比例投资建设,共计投入1140万元。中转站的生活垃圾统一送至泰安焚烧发电厂,运输费用由各区(市、县)组织筹集,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需支付给处理企业的补贴由市财政统筹安排、支付。
2014~2015年,市财政投入焚烧补贴费用达到586万元。村级垃圾收集运输工具由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筹集资金购置;村庄、乡镇道路保洁及生活垃圾收集费用由乡镇和村组织筹集。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市环卫主管部门和财政等有关部门充分履行职能,积极争取项目扶持资金,进一步加大了对城乡一体化工作的扶持力度。
所辖新泰市采取专项补助和以奖代补的方式,根据各乡镇经济条件分别给予补助,每购买一辆垃圾压缩运输车、一个垃圾箱、一辆三轮收集车,市财政分别给予30%、50%、70%的购置费补助;按照各乡镇进场数量和运距分别给予每吨5元、10元、15元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费用奖励补助;市、乡财政给予每户每月1元的村庄保洁员务工补助。肥城市每年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返还中提取15%,连同对上争取资金,一并划入基金账户,专项用于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有力保障了工作的顺利推进。
5严格监督机制,加强考核检查,是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根本
建立健全工作监督考核机制,做到工作有目标,目标有落实、落实有考评,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工作才能得到有效的推进。泰安市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工作开展后,市领导小组围绕工作目标要求,积极做好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