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暨安庆皖能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
建设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山口乡十洪公路北侧,安庆皖能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厂界
项目概况: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由安庆皖能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公司现有2台500t/d的循环流化床焚烧炉配2台12MW汽轮发电机组,日处理规模为为800吨/日,随着安庆市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率的不断提高,垃圾收运量不断提高,本项目拟新建1台600t/d的机械炉排焚烧炉及其配套的烟气净化等辅助设施。烟气净化工艺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式脱酸干石灰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处理工艺,烟气排放标准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相关要求。废水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垃圾焚烧产物炉渣为一般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飞灰稳定化后送指定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安全卫生填埋处理。设备噪声采取多种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达标。
安庆皖能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委托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于2016年11月3日在安庆市环境保护局网站(http://bbs.aqhb.gov.cn/)发布了《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暨安庆皖能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要求,环评报告初稿已编制完毕,特发布《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暨安庆皖能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大气污染环境影响
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自施工产生的扬尘和燃油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
①土方的挖掘、堆放、回填和清运过程造成扬尘;
②建筑材料如水泥、石灰、砂子等在其装卸、运输、堆放、搅拌过程造成的扬尘;
③各种运输车辆行驶往来造成的地面扬尘。
④施工垃圾的堆放和清运过程造成的扬尘
⑤燃油机械和汽车尾气中的污染物主要有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一氧化碳(CO)及碳氢化合物(CmHn)等。根据有关单位在市政施工现场测试结果表明:氮氧化物(NOx)的浓度可达150μg/m3,其影响范围在下风向200m以内的范围。
2)水污染环境影响
施工期间废水主要来自于施工现场产生的施工废水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
①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在施工期间,施工人员日常生活将产生一定量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BOD5、COD和悬浮物,其浓度一般为150mg/L、250mg/L和150mg/L。施工期以进驻50人考虑,人均生活用水量按50L/d计,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算,则施工现场的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2m3/d。
②施工废水
在施工期间,生产废水包括开挖、钻孔产生的泥浆水和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及清洗用水。根据有关资料,车辆清洗废水中油类浓度达10mg/l~15mg/l。
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量虽不大,但若不经处理或处理不当直接外排,对周围的地表水环境会造成污染。
3)噪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噪声主要指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噪声两类。
对照《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若仅考虑距离引起的发散衰减,则工程昼间施工噪声影响最大距离约为80m,夜间在250m以上;若考虑其它构筑物的屏障隔声,则影响距离将比上述值有所减小。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
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建筑垃圾主要包括挖掘的土石方、废建材(如砂石、混凝土、木材、废砖等)以及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等,基本无毒性,有害程度低,为一般废物,但处置不当,也会产生二次污染和水土流失等不良后果。
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弃的各种生活用品以及饮食垃圾。若不及时清运处理,则会腐烂变质、滋生苍蝇蚊虫、产生恶臭以及传染疾病等,从而给周围环境和作业人员健康带来不利影响。人均生活垃圾的产生量按0.5kg/d计算,则施工现场的生活垃圾产生量大约为25kg/d。
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如不及时处理,在气温适宜的条件下则会滋生蚊虫、产生恶臭并传播疾病,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废弃物如不及时处理,不仅影响景观,而且在遇大风干燥天气时,将产生扬尘。
2.营运期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