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处理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城市社会发展的重要难题。深圳市在建设全国首个低碳生态示范城市的背景下,全面推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深圳市城管部门借鉴国内外城市垃圾管理的先进理念,以垃圾减量和分类为突破口,以加快垃圾分类综合处理设施建设为要点,确立了预防产生与多元治理并重的垃圾管理思路,正在逐步建立“避免产生—源头减量—资源回收—分类处理—能量循环—最终处置”的垃圾管理模式。
垃圾分类收集全面推广后,后续的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问题如何解决,是深圳市城管部门面临的一大难题。本课题旨在探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建设中将要面临的问题,提出可行的垃圾分类综合处理模式,为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树立标杆。我们将陆续刊登课题内容,希望为垃圾分类综合处理形式提供参考。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方法
上世纪60年代,英国、德国、日本等一些发达国家由于资源紧张和环境恶化,开始重视和研究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问题。根据国情的不同,各国的垃圾分类方案有所差异,但总的趋势是将生活垃圾的主体部分按照可回收垃圾、生物质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生物质垃圾可以通过生物处理方式实现资源化利用,发达国家普遍把生物质垃圾资源化作为垃圾减量的主要途径。
国内各分类收集试点城市总体上也是将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其中,进入城市垃圾清运处理系统的主要是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两大类。
上海世博会期间,台北馆以“资源全回收、垃圾零掩埋——迈向城市的永续”为主题,展示了台北市垃圾减量和分类的成果。上世纪80年代,台湾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生活垃圾成倍增长,台北市面临垃圾围城困境,垃圾危机迫使政府制定了“焚化为主,掩埋为辅”的处理方针,并于1991年出台了“一县市一焚化炉”的政策;1992年,第一个垃圾焚化厂开始运行;1998年推动“资源回收四合一计划”,通过回收奖励与市场机制,提高民众回收意愿,扩大回收层面与绩效;1999年到2002年期间,台湾反焚烧运动持续爆发。
2003年12月,台湾政府部门核定《垃圾处理方案之检讨与展望》,制定了台湾地区“垃圾零废弃”的政策目标,同时配合资源回收利用的相关规定,全面推行垃圾减量与资源回收政策;2003年,开始推广厨余分类;2005年,推行垃圾强制分类,施行“资源、厨余、垃圾”分三类收集的方案;2007年,核定《一般废弃物资源循环推动计划》,大力推动“垃圾零废弃”工作;2010年,基本达到“零废弃”目标,实现了原生垃圾零填埋,人均垃圾处理量从1998年的1.14千克/日降低到0.48千克/日;2011年,台湾地区垃圾减量效果持续显现,人均垃圾处理量降低到0.44千克/日,厨余垃圾回收率增加到垃圾总量的10.84%。(见图1-1)

图1-1台北市垃圾管理历程
国家十二五规划指出,各地要根据本地生活垃圾特性、处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科学制定分类办法,明确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逐步推进。近期以控制水分作为开展分类示范优先选择,对家庭生活垃圾进行干湿分类,降低厨余垃圾含水率。
深圳市生活垃圾可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俗称“湿垃圾”)、其他垃圾(俗称“干垃圾”)四大类;重点推进家庭垃圾干湿分类,鼓励居民将厨余垃圾与其他垃圾分别放置并单独投放,逐步建立厨余垃圾收运系统,实现厨余垃圾单独收集和循环利用。
全面推广垃圾分类收集后,可回收垃圾由现有的废品回收系统继续进行分类回收,有毒有害垃圾进入危险废物收运处理系统;而进入深圳市生活垃圾清运处理系统的,主要是湿垃圾和干垃圾两大类。
进行干湿分类的必要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实现生活垃圾减量
深圳市现有的废品回收系统,有效地回收了废纸、瓦楞纸板、PET塑料瓶、易拉罐、废旧金属以及废旧家电等物品,以此实现的源头减量为生活垃圾产生量的30%左右。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废品回收的成本将逐步提高,废品回收量也会随之减少,很难进一步依靠废品回收系统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水平。
全面推广城市生活垃圾干湿分类,减少垃圾中的水分,实现厨余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是现阶段深圳市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的有效途径。预计深圳市全面实现垃圾的干湿分类后,生活垃圾减量水平可以提高30%以上。







2020全国厨余(餐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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