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2投资建立建筑废弃物回收中心
设立专门的回收与加工工厂,专职承担建筑废弃物的收集、清运、加工处理及综合利用工作,国家应给予专项资金补助,鼓励和引导境内外企业以资金、技术、设备等方式参与建筑废弃物处理项目。采取相关措施促使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在公路、铁路及市政建设等公共建筑和基础设施建设中优先使用,保证从回收中心生产出的再生产品有稳定的市场需求。
4.2.3加快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再生的技术研究
加快构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再生的技术支撑体系和废弃物分选技术创新与设备研发,提高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的产业化水平和经济效益;加快对建筑废弃物再利用产品的组成、结构与性能研究,以提高其使用价值。
5结语
对建筑废弃物的有效控制和资源化再利用对于建筑业这一高能耗、高污染的行业而言至关重要。通过采取相关保障实施措施,对建筑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多级利用,方可高效率地节约资源、减少污染,获得更大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蒉
[参考文献]
[1]林宪德.绿色建筑[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179-180.
[2](建质[2007]223号)绿色施工导则[S].
[3]郭远臣,孙可伟,林志伟.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物理性能研究[J].砖瓦世界,2008(9):54-56.
[4]王武祥.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再生[C]//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科学技术司《智能与绿色建筑文集3》编委会.智能与绿色建筑文集3.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913-918.
[5]于震平,宋中南.施工建筑垃圾管理调查[C]//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科学技术司《智能与绿色建筑文集2》编委会.智能与绿色建筑文集2.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787-793.
[6]陆凯安.我国建筑垃圾的现状与综合利用[J].建材工业信息,2005(6):67-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