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垃圾,是指人们在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规模的扩张,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也日益增加。如何提高垃圾处理运行和管理水平,降低生活垃圾对城市环境的影响,逐步做到化害为利、变废为宝,从根本上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以下简称“三化”),是“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课题。近期,我们就长沙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与综合利用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供决策参考。
一、长沙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基本现状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投入,加快环卫设施建设,健全管理体制,逐步构建起“集中转运—卫生填埋—沼气综合利用”三位一体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尤其是在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和市场化运营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一)城区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通过推行社区物业化管理模式等方式,有效提高了生活垃圾收集的袋装化程度,实现了生活垃圾的初步分类。目前,长沙市日产生活垃圾3200多吨,夏季因果皮垃圾增多,最高峰可产生垃圾3600-3700吨,基本得到了及时清运。根据对2009年的长沙城区生活垃圾成分进行分析,生活垃圾主要由易腐有机物、灰渣、塑料、玻璃、金属、织物等组成,垃圾含水率为39%-55%,热值为4300-6430KJ/Kg。
长沙市2009年城区生活垃圾成分构成图
(二)集中中转处理避免二次污染。长沙市第一垃圾中转处理场担负着全市城市生活垃圾的集中压缩转运工作,建设规模为日转运城市生活垃圾4000吨,主要通过对生活垃圾进行压缩后运送至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填埋处理。近五年来,中转场共中转处理生活垃圾460余万吨,转运污水40余万吨。
(三)卫生填埋处理杜绝“垃圾围城”。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工程项目于2003年4月建成投入使用,处理场总库容4500万立方米,设计服务年限34年,日处理城市垃圾能力最高为4000吨,目前已累计填埋处理生活垃圾700余万吨。同时,为解决填埋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渗沥液逐年增加,原有工艺对渗沥液处理效果逐年降低的问题,于2008年底投资1亿多元对渗沥液处理厂进行了提质改造,2010年6月开始试运行,日处理污水1000吨以上,达到国家GB16889-2008一般地区排放标准。
长沙市垃圾处理基本流程
(四)填埋沼气发电实现变废为宝。2004年10月开始,对于生活垃圾填埋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沼气,通过集中收集后送至填埋气发电厂进行处理和利用,2005年10月正式并网发电。目前已有6台机组发电,日产电量12万度左右。该项目是湖南省首个沼气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项目的建设消除了易燃易爆性气体
2006-2010年长沙市垃圾填埋沼气发电量 单位:(有功)kw/h
对填埋场作业构成的安全隐患,降低填埋气对周边环境的污染以及作为高效应温室气体向大气的排放,并为城市电网提供了一定的能源,该项目自运营发电以来已突破1亿kw/h。
二、长沙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有益探索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将生活垃圾处理作为城市管理的重大课题进行统筹规划,积极探索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新模式、新方法、新技术,取得了可喜的进展。
(一)坚持政府主导,大力推行市场运作模式。通过特许经营和引资建设,实行政府投入与利用民间资金和引进外资投入相结合的方式,推进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如通过特许经营权转让的模式,生活垃圾中转处理场由湖南仁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场的垃圾填埋和渗沥液处理由湖南军信环保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由市城管局负责计量监控和日常监管,运行费用由市财政按核定的吨成本和实际处理量拨付。
(二)严格操作规程,加大生活垃圾处理监管力度。为有效利用现代化垃圾处理设施,确保长沙市生活垃圾达到无害化处理要求,市城管局根据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市政公用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了《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运行管理规范》和《长沙市第一垃圾中转处理场运行管理规范》,对生活垃圾处理体系的工艺流程进行全方位监督管理和考核。《长沙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也即将出台,对生活垃圾的监督在范围上将进一步拓展和规范。同时,通过“固废管理处自检、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权威监测(每季度一次)、市气象局24小时在线气象监测”三位一体的环境监测机制,对处理场各污染因子进行科学监测和高效管理,确保生活垃圾处理体系高效、规范、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