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3居民经济收入与住房条件的限制
中国城市居民的住房条件限制了垃圾分类收集的普及。中国大部分城市居民居住的是多层或高层楼房,居住面积普遍较小,家庭垃圾分类投放较困难;另外居民经济收入低,不愿支付较多的钱购买较多的容器用于垃圾分类收集[2]。
2.3公众团体参与度不够
民间环保组织有责任、有义务协助政府推动实施垃圾分类的政策和法规。但是公益性环保组织的参与只是停留在宣传教育的阶段,缺乏参与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及其环境管理的途径,环境保护志愿者发挥作用的渠道也不畅通。
3提高公众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收集的对策措施(见图1)
图1加强公众参与垃圾分类收集
3.1多途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自觉参与垃圾分类
搞好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离不开公众环境意识和参与精种的提高。环卫意识是指人们对于环境卫生问题的敏感性和对于自身环境卫生行为的觉悟程度。如果把环境意识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行为中,他们举手之劳就能给周围的环境卫生水平的提高带来成效。因此,推广垃圾分类收集的过程,也是对居民和社会进行环保教育的过程,必须把强化公众环保意识贯穿到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全过程,赢得社会和公众的理解、支持,使人们对垃圾的认识由对垃圾的处理转变到对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因此,提高公众意识,把环境卫生宣传贯彻好,是一项应长期坚持进行的宣传教育工作。
3.1.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
环境保护知识的普及需要全社会的努力,要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和电视、广播、报纸、海报和网络等多种媒介,大力进行垃圾源头分类收集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使广大市民了解生活垃圾的危害及综合利用的效益,充分理解垃圾分类收集对生活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意义,使广大公众真正意识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必要性,掌握垃圾分类的知识[3];并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收集,真正使中国的城市生活垃圾得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尤其在特定的活动中要突出宣传,例如:充分利用每年6月5日的“世界环境日”,到全社会宣传环境保护、全民提高环境意识,并为公众提供尽可能多的和有效的途径,包括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设以及督察途径,要充分保护公众的积极性,引导公众积极参与[4]。
3.1.2发挥居委会的积极作用,促进垃圾分类收集活动的展开
要发挥街道办公室的积极作用,挨家挨户开展垃圾分类的宣传活动,定期邀请环保专家举办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讲座,对于分类收集做得好的居民给予表扬、奖励;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体定期公布居民区的垃圾分类情况,引导、鼓励企业界加人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宣传的队伍中来。总之,应不断加大宣教力度,使日常垃圾分类袋装在未来逐渐成为居民的一种生活模式[5]。
3.1.3注重从学校教育入手,养成环境保护的好习惯
在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大学等适当开设环保课程,开展环保教育,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公民的法制观念和道德水准。并经常开展大型的宣传活动;各级各类学校均应重视环保教育,可将环境保护知识编入教材,使学生养成牢固而良好的保护环境的好习惯。
3.1.4树立绿色消费的观念
中国的绿色消费已经起步,但仍处于初级阶段,绿色认知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绿色商品相关知识和性能优势方面的宣传还有待加强。有关组织应该深入开展广泛的绿色意识、绿色标志、绿色消费行为的教育和倡导工作;绿色商品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要在商品的科学定价、有效推销、适度包装方面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有效激发、培育和满足日益成长的绿色消费,使绿色消费尽快发展起来。
3.2加强垃圾分类管理,使垃圾分类由被动的行为转变成主动的习惯
由于分类垃圾回收量决定于参与率和分类效率,在一些人不能自觉主动的进行垃圾分类收集时,通过强制性措施的督促,可以提高公众的参与率。因此,政策与法律对垃圾分类的促进,可通过垃圾管理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制定处理设施的排放标准,促进回收市场的发展,以及税收优惠等措施来促进垃圾管理目标的实现[6],以间接驱动分类收集的推行,使垃圾分类由被动行为逐渐转变为主动的行为习惯。
3.2.1配套法规的健全
政策和法律应明确地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作为重要的垃圾管理措施和目标,为分类收集的推广提供了垃圾管理的依据和目标。必须制定关于分类收集的奖励和处罚规定,以促进居民对垃圾进行分类;出台关于对回收垃圾再利用部门减免税的规定,以调动回收部门的积极性;逐步建立起征收垃圾处理费用的规定,从而促进居民主动减少混合垃圾数量;针对各城市特点制定的有关保证和促进垃圾分类收集制度推行的法规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