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借鉴的还有日本政府建立的一套合理垃圾分类回收系统。以千叶县的佐仓市为例,市政府下设一个环境课,专门负责对各社区居民的垃圾回收管理。在居民家里就按照环境课下发的“垃圾回收日历”的具体要求,将家中的生活垃圾分类完毕,这个体系约定每个月的某个星期的某一天专门回收可燃物、不可燃物以及其他的类别,居民对此一目了然。这种系统化、制度化的回收系统从设计时的考虑到具体的实施步骤都十分细致,对于每个环节的管理,均行之有效。
3.2地方政府统计数据应该清晰准确,应该有切实可行的削减目标
无论是长期的垃圾削减目标,还是每年具体的削减数量,日本2000年《环境白皮书》公布的资料都是清晰的、确定的。比如“一般废弃物排出量的推移”、“一般废弃物的最终处理场地的剩余容量和剩余年数的推移”、“一般废弃物的循环率的推移”、“无法投弃件数及数量的推移”、“容器包装占一般废弃物总量的比率”、“一般废弃物的构成”等信息,从1989年(平成元年)到1998年,都有每年的具体数据。环境保护部门的努力工作及对这些信息的公布,不仅可以使研究者能及时准确地获取可靠的资料,同时也便于民众能了解这方面的信息,有助于提高民众的环境意识。
3.3对居民进行系统而细致的环境意识教育
对居民要进行系统而细致的循环经济尤其是垃圾分类回收方面的教育,这一点十分重要。居民是垃圾分类回收的主体,他们的认知程度决定了垃圾分类回收的成败。有观点认为,日本国民的基本素质尤其是表现在环境意识方面要远比不发达国家的民众好,对此我们也持相同看法。但我们认为要改变民众的环境意识并非难事,要相信大多数的居民对于垃圾的分类回收是持支持态度的,关键在于管理者的具体做法是否易于被民众接受。佐仓市政府的环保部门不仅印发非常具体而图文并茂的垃圾回收日历,在专门用于回收各类垃圾的不同颜色的垃圾袋上也印有明显的各类图案,同时还将粗大垃圾的收费标准一同发给每个家庭,居民们对于什么时间该收什么种类的垃圾十分清楚。政府环境管理部门还定期给居民授课,内容就是与循环经济相关的各类知识。日本还将环境教育、环境法律相结合配套实施,每年的10月,为“再循环推进月”。为得到国民的理解与合作,每个推进月都进行广泛的普及教育活动。期间举办各种形式的报告会,对推进循环利用有功劳的人士加以表彰,而经费则由地球环境基金出资支持。
当然,对日本垃圾分类的做法也要做具体的分析,不能全盘照搬。比如,日本的垃圾收费制度中对粗大垃圾的收费标准较高,投弃一个旧电视要支付500日元。我国城市家庭垃圾是否收费以及如何收费要针对具体国情及具体城市的经济水平来确定。
参考文献:
[1]毛大庆.城市无害固体垃圾的管理与公共环境政策[J].生态经济,2006(11):136~139.
[2]日本环境厅.环境白书2000[R].
[3]大连市统计局.大连统计年鉴(2003)[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