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项目为色度、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总氮、氨氮、总磷、粪大肠菌群数、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评价标准选用2008年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的浓度限值。
5结论
对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封场前后不同时期进行有效的环境监测,是保证其周边地表水和地下水不受二次污染的关键措施,采取有区别的布点方式、采样频率及监测项目,能够更好地综合评估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运行状况,提升环境监管能力。
参考文献:
[1]马继红,苗群,刘志强,等.我国城市垃圾渗滤液处理的技术及现状[J].青岛理工大学学报,2005,(6).
[2]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污染控制司.“十一五”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十一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指导手册上册[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7.
[3]刘芳,徐期勇.中美垃圾场渗滤液中的金属成分变化的调研[J].环境科技,2010,(10).
[4]GB/T18772-2008,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S].
[5]杨文澜,刘力,朱瑞臖.苏北某市垃圾填埋场周围地下水氮污染及其形态研究[J].地球与环境,2010,(2).
[6]刘青松,张宁红,郝英群,等.环境监测[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7]CJJ93-2003 J252-2003.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规程[S].
[8]余昆朋.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沥液污染控制分析及对策[J].环境卫生工程,2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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