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制定法律法规,让分类回收成为制度
垃圾分类回收,既是一种行为和习惯,又是一种经济体系,它的建立,是与相关法律的建立分不开的。欧盟各国自90年以来为推行"零污染"的经济计划而努力,有一整套法律约束,使垃圾的生成逐渐趋于"零"。德国从1996年10月24日开始实施了循环经济和垃圾法,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条规法例,旨在使德国从一个丢弃社会"变成一个"无垃圾社会";奥地利制定了法规,到2000年,废物回收率达到80%。瑞典的新法规要求生产者对其产品和包装物形成的废物富有回收的责任。
3.5加大对环保科研项目的投入,扶植可循环再生品市场根据目前的新技术,新观念自主研发垃圾处理或再利用方法。对此类研究,政府应专款专项予以支持。对技术在产业化过程中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予以扶持。如:垃圾焚烧烟气净化剂及净化装置、有机食用垃圾生化转化方法、用建筑垃圾生产的墙地砖、用可燃垃圾制造燃气的方法、生活垃圾与混凝土结合的方法及其再生建材制品等等专利技术。
很多时候,庞大的政府消费本身就是这样的市场,如美国政府规定,政府用纸的60%必须是再生纸,很快扶植了美国的再生纸行业。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日本的垃圾分类给我们很多启示。日本有世界上最先进的环保设备和技术,比如垃圾百分之百回收、废料循环再生等,但实际上,日本环保依赖的不是那些技术和设备,而是普通国民爱惜环境的那种真挚的感情和高度自觉的行为。在垃圾分类方面,我国大部分地区的硬件还远不能与日本相比,但更大的差距恐怕还是在软件上,即在于政府和民众对垃圾分类的认识上,在于政府关于垃圾分类的制度建设上,也在于每个市民对垃圾分类的认真细致精神和环保节能意识上。中国人,有着废品回收的传统和习惯,这是一个民族在特定的文化生态的一种生存毅力和生存智慧。只要我们教育、法规及政策到位,中国完全有理由发挥文化传统的优势,尽快建立完善垃圾分类体系,在环保领域,走到世界的最前面。这与其说是为了尊严与荣誉,不如说是为了生存和可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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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宏,涂晓玲.日本生活垃圾的管理及处理城市问题,2007(7).
[3]管延芳.日本发展循环经济的经验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经济研究导刊,2007(5).
[4]朱志萍,杨洁.日本循环经济的运作方式及启示[J].现代日本经济,2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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