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介绍了东京都日野市确立生活垃圾收费标准的方式及为推行这一政策所采取的相关举措,分析了收费前后的垃圾减量效果及居民的环境意识变化,提出了对我国探索城市生活垃圾收费改革的启示。
关键词:日本城市生活垃圾;收费化政策;合意形成;减量效果
1995年,日本出台了《关于包装容器分类回收与促进再商品化的法律》,2000年制定了《推进构建循环型社会形成的基本法》,在5a内确立了以回收再利用为核心的环保法律制度体系。尽管如此,生活垃圾排出量每年仍保持在5000万t左右。其中七成左右经焚烧处理后,达到减量化,但如何确保填埋场的建设和运行仍是日本各级政府所面临的难题。其主要原因在于适合建设填埋场的土地有限,新建填埋场成本巨大。延长现有填埋场的使用寿命成了各地方政府施策的首选。以实施垃圾收费减量效果显著的东京都日野市的“日野模式”为研究对象,实证分析该市推行垃圾收费化政策的过程及其对垃圾减量效果和对政府垃圾处理成本的影响。
1日野市推行生活垃圾收费政策的过程
1.1实施收费改革的直接要因
日野市约有17万人,与位于东京都西部的多摩地区的其他24个卫星城共用1个容量为250万m3的垃圾填埋场。该场从1998年1月开始使用,使用年限约为16a,每年接受400万人排放的约90万t可燃垃圾焚烧后的残渣和约13万t不燃垃圾[1]。管理该场的东京多摩地区资源循环工会根据各市人口、经济规模等因素,确定各市垃圾填埋量。以5a为一个统计单位,实行总量配额管理。超出配额时,每超出1m3处以2万日元的罚款,用于充当填埋场后期的建设费用。日野市1998年、1999年的实际填埋量比配额量分别超额近6.8%和3%,见表1。如持续超额,5a后将被处以数亿日元的罚款。这对长期依赖发行公债弥补财政支出不足的日野市来说,将是难以承受的重负。因此日野市决定实施垃圾收费改革。
表1日野市各类垃圾的产生量与实际填埋量及填埋配额
1.2收费标准的确定
1998年10月最早在青梅市多摩地区实施垃圾处理收费,规定市民购买3种垃圾袋:10L12日元、20L24日元、40L48日元。在实施后的一二年间,减量效果较为显著,但其后逐渐反弹,减量效果缺乏持久性,其关键因素在于收费标准较低[2]。日野市详尽调查研究了青梅市收费体系后,确定使用4种规格的垃圾袋:5L10日元、10L20日元、20L40日元、40L80日元,并从模拟试验中了解到居民使用最多的是20L的垃圾袋,每户每月只要负担500日元。
1.3挨户收集与减少收集次数
废除了沿用28a之久的、可燃与不燃简单垃圾分类后,随时可投进路旁垃圾箱的粗放收集方式,撤掉垃圾箱,改为挨户收集;集体住宅则设立固定垃圾堆放点,采取居民自治与小区管理人员负责制。发现违法丢弃时,由小区所有住户平摊,促使居民间相互监督。同时,减少收集次数,可燃垃圾(厨余垃圾、纸屑、落叶树枝等)和不燃垃圾(塑料、陶瓷器、旧金属等)的收集次数分别由原来每周3次、2次改为2次、1次,资源物(旧书报、牛奶盒、纸箱、易拉罐、塑料瓶、旧衣服、泡沫塑料等)2周回收1次,非收集日严禁投放垃圾。另外,为了便于走街串巷收集,将垃圾运输车由4t改为2t,台数相应增加。
1.4提高公众参与意识
1.4.1召开垃圾改革说明会
日野市以召开垃圾改革说明会方式提高公众参与意识,达成公众合意。马场市长首先在政府部门内跨部门招募了150余名公务员义工,这些义工3个人1组,深入到250个自治会(类似于我国城市的居委会)进行改革推广宣传工作。市长本人也在车站等人群聚集的地方散发传单,宣传垃圾改革的必要性。在1a多的准备时间里,日野市共召开了600余次说明会,市长亲自主持的就有100多次。这些活动为垃圾改革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是公众积极参与、合意形成的关键。
1.4.2推进垃圾减量市民会议
为了确保垃圾减量的长效机制,建立了清扫行政部门与市民的互动组织——推进垃圾减量市民会议,每月第2周的星期四晚6点至8点在日野环境信息中心召开,居民可自由参加,互通信息,笔者2006年3月8日参加的那次会议主要议题是:1)政府部门通报2006年度垃圾产生量预测及召开废物减量推进人员研修会等;2)介绍居民自带购物袋的现状及其他城市购物袋收费制度的实施状况等。与会者多为清扫部门职员与退休居民,男性占7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