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总体要求
《规划》编制要落实十七大及五中全会精神,突出宏观性、战略性和全局性。循环经济发展是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将发展循环经济与发挥地区比较优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促进生产和消费模式的根本转变,是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
《规划》编制要遵循法律要求,体现一致性。《规划》编制要充分体现“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减量化优先”原则,坚持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和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要求。开展减量化,再利用及资源化等各项活动都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源减量的基础上。《规划》编制要结合本地优势特色,坚持创新性。《规划》要体现各地资源、环境以及产业特点,在经济发达、科技力量较强的地区,应加强科技对循环经济的支撑作用;在大宗废弃物产生较多的地区,就应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上有大的突破;在资源型城市和地区,要满足产业转型需要。不同区域和层次的规划,重点也应各有侧重。大中城市的《规划》,可在构建循环型城市方面有所侧重,如循环经济基础设施体系、废弃物管理和资源化利用、人文生态及社会消费等;省级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应突出宏观性、战略性,在整体构建循环经济发展体系,制定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规、规章等方面形成特色。
《规划》编制要深入调研,具有操作性。编制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综合各种调节手段。制定的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要具有可操作性,要根据区域经济和产业布局,提出切实可行的循环经济发展的方向和重点领域。必要时可考虑编制从属于循环经济规划的相关的专项规划,例如:“三废”综合利用规划、共伴生矿综合利用规划、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规划、节水规划等;以及专门针对某种废弃物的专项规划,如脱硫石膏综合利用规划、煤矸石综合利用规划等;还可以开展重点区域(工业带、农业区、矿区等)循环经济发展重大问题研究及专项规划等。
《规划》编制要与相关规划紧密衔接,保持协调性。《规划》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城市规划紧密衔接。目前,全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已经启动。在国家规划正式发布前,建议各地在制定《规划》时留有一定可调的空间,如在制定某些预期性指标时,可提出指标范围,以便在与国家规划衔接时进行适当调整确定。
二、《规划》的框架内容
(一)前言
简述编制规划的背景、必要性、适用范围、规划期限、编制依据、总体思路、主要内容及组织工作等。规划期可按五年考虑,以便与国家五年规划相结合和衔接。
(二)规划区域的基本情况
1.规划区域概况
主要包括:地理位置、地理特点、气候条件等。
2.规划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
(1)总体经济发展情况;
(2)产业结构情况:一、二、三产业结构情况,支柱产业和重点产业情况;
(3)产业布局情况:各产业的空间布局情况,园区和产业集群;
(4)社会发展情况:人口、科教文卫等情况。
3.规划区域资源环境基本情况
资源情况主要包括:土地、水、能源、矿产、森林等主要资源的品种、储量、开采、消耗情况等。
环境情况主要包括: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质量以及各种废弃物的排放情况,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等。应对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进行分析与评价。
(三)发展循环经济的紧迫性、有利条件及制约因素
1.“十一五”期间取得的成效
各地区应对本地“十一五”期间循环经济发展情况及预期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回顾和总结。
2.发展循环经济的紧迫性
充分考虑本地区环境资源以及气候变化等面临的形势,结合当前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任务和压力,比较本地区在绿色发展方面与先进国家、地区的差距,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分析,论述发展循环经济的紧迫性和重要意义。
3.发展循环经济的有利条件
可从自然条件、基础设施、财政能力、产业基础、空间布局、人文基础、管理水平、政策法规的颁布和实施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分析论述发展循环经济的有利条件和基础,特别是总结本地已开展的循环经济工作及成效,以及典型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等。
4.制约因素
主要论述在发展循环经济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制约因素和通过发展循环经济拟解决的关键问题等。
(四)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是指导规划编制和实施的方向,要明确规划的使命,体现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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