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征收标准一刀切,搞平衡。目前,石景山区每吨垃圾的处理费用约为103元,一年约1.2亿元,这笔费用如果全靠政府的财政投入是远远不够的。垃圾收费的理论依据是“污染者付费”。其目的就是为了让一切形式的污染环境的行为人付出相应的代价,使其尽量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污染物排放越多,付出的代价也越大。但是,我们现行的垃圾费征收办法,却没有充分考虑每个人排放垃圾的实际数量,而是搞一刀切,统一为每户每月3元外来人口2元,把垃圾费搞成了人头费。这样,由于多扔垃圾和少扔垃圾交费是一样的,“污染者付费”的原则根本就没有体现。
三、建议和思路
为防止国家财政资金更大的流失,还法律以尊严,我们建议有关部门能否尽快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规定予以改进:
(一)、明确职责分工,用完善的制度约束征管工作。
既然已经造成了执收主体不参与征管的局面,当务之急,我们建议,市有关部门应尽快理顺征管工作程序,明确执收主体与代收单位的责任与义务,征管工作要与岗位责任制和奖惩办法挂钩,各负其责,在征管的过程中,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就处理哪一个环节,决不手软。
(二)、增加有关条款,制定鼓励国内外企业向环境保护产业投资的政策和优惠条件。
细化现行的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实施办法,增加有关处罚的有关规定,对有能力但不按规定交纳“垃圾处理费”的,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罚,对警告无效的,按照法律程序办事,使征收工作正常进行。
(三)、在加强管理的同时,加大对征管工作的宣传力度。
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进行正面宣传,突出政府在全市环境治理等方面的投入数字,要使百姓认识到交纳“垃圾处理费,,是一件大事,要象对待2008年奥运会一样来看待,要使百姓知道在治理环境中,政府并不是只要百姓个人掏腰包,国家在垃圾处理的投入要远远大于征收上来的资金。在调查中就有一位居委会的负责人表示:“人们己经养成了垃圾就是倒出去自会有人去收的习惯,要让居民提高环保意识,环保教育要从小抓起,要形成制度、不断的教育宣传,要在居民的思想中树立起倾倒垃圾必须分类和付费的观念”。宣传的成果还能使每个城市居民认识到征收垃圾处理费不是乱收费,排污行为本身就是一种消费行为,居民为垃圾无害化付费本身是一种义务,只有大家从根本上认识到垃圾处理的重要性,我们的家园才会更加美好。
(四)、改变现有征收的方式。
目前,我们的征收工作主要靠有关人员上门收取,从效果看并不是太好,今后能否采取更加灵活、便捷的方式收取,也是我们需要思索的一个问题。1、将垃圾处理费和水费、电、气、物业管理等联合收取,平均降低现有各项征收工作的强度,减少重复劳动。2,借鉴目前个人所得税征缴方法,城镇居民按户收取变为按人收取,征收方法变上门收缴为单位从工资中扣缴。目前石景山区驻五里坨街道办事处所属“北京技工学院”己采用统一扣缴的方法,征收效果非常理想。
(五)、出台优惠政策。根据国家四部委通知中明确要求,一定要对收费对象区别对待,如:下岗职工、军属、失业人员、低保对象及残疾人等。出台优惠政策将对低保对象应实行收费减免政策。目前北京市虽没有对此明文规定,但在操作中考虑了他们的困难,对低保对象基本上是没有征收垃圾处理费的。目前有关方面正考虑制定相应的减免收费的具本办法,以体现新政策对贫困人群利益的兼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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