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医疗废物;排放;统计变量;排放系数
近年来,随着对医疗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不断深入,南京市医疗废物的统一收集、集中处置工作正在有序的开展。在医疗废物的环境监管工作中,发现要解决的首先是正确、准确、简便、快速地对排污申报登记医疗废物产生量的核定。为此,笔者通过对医疗机构废物产生量的调查、统计、分析,在确定医疗废物排放统计变量的基础上,得出相应的排放系数,以供排污申报医疗废物排放量的核定[1]。
1调查统计
(1)调查方法依据2006年度医疗单位排污申报,2005年固废处置中心对医疗废物实际处置量,以及对部分被调查单位一次性医疗用品进出量的核查,按照医院的类型、规模、床位、门诊量等获取的数据进行分类、统计、比对。
(2)调查情况这次调查共采集了52家医疗机构的相关数据,经核查、筛选,采用其中19家的医疗机构数据。数据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二级以上专科医院、一级以下以门诊为主的医院分别列表,见表1~3。
表1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医疗废物排放情况
表2二级以上专科医院医疗废物排放情况
表3一级以下以门诊为主医院医疗废物排放情况







2020全国厨余(餐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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