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我国垃圾处理的启示及建议
2.1 垃圾的分类与回收管理
一定要做好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让垃圾分类观念深入人心。可以效仿国外的先进经验,从幼儿教育开始,逐步培养垃圾分类的观念;加大垃圾分类的宣传力度,普及垃圾分类的知识。甚至可以为垃圾分类立法。现在我们国内已经有不少热心的志愿者,他们在研究垃圾如何分类、回收,研究垃圾如何资源化利用,还有很多垃圾分选厂技术也已经相当成熟,可以做到垃圾自动分选,回收利用,还能产生肥料。进行垃圾资源化利用的企业大军也已逐步形成。对此我国应该大力鼓励倡导扶持。
2.2 垃圾焚烧亟待加强规范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方面还需健全立法。生活垃圾焚烧技术较复杂、投资较大,技术应用的门槛较高。不仅需要以经济基础为支撑,还应满足生活垃圾中可燃成分比重较大、热值较高的属性,而且宜有一定的规模效应。因为生活垃圾焚烧余热具有较好的发电收益才能保障生活垃圾焚烧厂的顺利运营,因而,我国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厂的建设规模普遍大于800吨/日。而单炉规模小于500吨/日的进口设备不再免税的新政策也助推了生活垃圾焚烧厂向大型化发展。
随着生活垃圾焚烧技术的发展,相关标准建设也在逐步建立完善,我国已经发布的标准有《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生活垃圾焚烧炉及余热锅炉》、《医疗废物焚烧环境卫生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规程》等,即将发布的标准有《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生活垃圾焚烧炉渣集料》等,更多的相关标准也会在今后几年陆续发布。
生活垃圾焚烧余热利用主要有发电、供热和热电联产等三种方式。受我国可再生能源政策的影响,优惠的电价使得发电成为我国绝大部分生活垃圾焚烧厂热能利用的惟一选择,仅有极少部分生活垃圾焚烧厂采用供热或热电联产的热能利用方式。而在国外发达国家,利用垃圾焚烧热能的方式呈多元化,如供应工业用蒸汽、温水澡堂、游泳馆、热带植物园等。由此观之,我国需要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后如何有效利用能源方面的立法。
2.3 垃圾处理技术创新
通过化学或生物转换,将垃圾中所含的能量释放并加以利用,这是垃圾处理的发展趋势。目前开发、使用的城市固体废弃物能源化利用技术主要是垃圾的热处理技术(焚烧、热解、气化)和生物转换技术(主要是填埋气的利用)。将垃圾填埋或焚烧处理过程回收的填埋气体或焚烧产生的热量加以利用,是实现垃圾能源化利用的主要途径。这两项技术目前在我国均处于起步阶段,我们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的垃圾处理技术和管理模式,结合本国的实际,努力创新,变废为宝,不仅减少垃圾对城市环境的影响,还可让它们为城市的发展提供资源。现在社会都提倡循环经济,昨天的废物有可能成为今天的资源,此处的废物在另一时空也许就是资源和财富,因此,我们说“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垃圾处理蕴含巨大的商机,德国的很多企业进行垃圾资源化生产,获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我们同样也能做得很好。
2.4 牢固树立新的环境发展观
目前,人类环境的发展已经步入了一个新阶段。我们必须建立一种新观念,今天环境中的水、气、土已经与过去的自然生态环境完全不同了,大量有毒物质和各类病原菌、病毒等污染物充斥着我们周围的水、气、土等环境中。那些难降解的有毒物,很容易通过这些环境介质直接进入食物链系统,就会使大量人群罹患各类病症,因此我国发生的污染纠纷案件也达到历史上的顶峰。认识到这个问题,就要改变我们的观念,研究新方法,用新的观念对待身边的事物。每个人都要意识到现在环境的恶劣,树立新的环境发展观,积极进行环境保护和污染防范,增强环境意识,改进环境观念。
参考文献:
1、何雪梅,李书营 《我国城市垃圾焚烧技术现状及炉内焚烧过程探讨》 《中国科技信息》2008年11期
2、赵章元 《资源利用才是唯一出路》
摘自《华东地区第十三届废弃物处理研讨会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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