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日本全国发生废旧沥青混凝土3565×104t,其中有25%(约891×104t)被用来生产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有56%(约1990×104t)被用于再生道路基层等其它方面,只有19%(684×104t)的残余部分没有太大的利用价值,被最终填埋到垃圾处理厂。从沥青混凝土道路路面施工数量上来看,1997年日本全国共使用热拌沥青混凝土7861×104t,其中的29%(2284×104t)是新沥青混凝土,其它的71%(5577×104t)是再生沥青混凝土。
2.3欧洲
上世纪70年代中期,联邦德国、荷兰、芬兰等国家相继开始小规模的废旧沥青混合料再生利用试验,并加以推广。相对来讲,德国的再生利用技术发展较快.制定了专门的技术规范.对废旧沥青混合料再生利用方法进行了系统的分类。到1978年已经将全部废旧沥青混合料材料加以再生利用。某些大型的机械和施工公司开发研制了专门进行废旧沥青混合料再生的施工机械,并且制定了与其配套的施工技术规范,其技术已推广到世界很多国家和地区。
前苏联对废旧沥青混合料再生利用也进行了较长时间的研究,1966年出版了《沥青混凝土再生利用建议书》,1979年出版了《旧沥青混凝土再生混合料技术准则》,1984年出版了《再生沥青混凝土》,详细阐述了路拌再生和厂拌再生的方法。列宁格勒市道路桥梁管理局自1980年开始对旧沥青混凝土进行处理,用于修建道路基层和面层。每年生产再生沥青混凝土50000t,可铺筑80000m2的道路基层或面层,节省沥青3200t,节省矿物骨料25000t。
国外主要发达国家在废旧沥青混合料再生利用的标准建设情况如表1所示。
表1国外再生沥青混凝土技术规范

3我国沥青混合料再生的历史和现状
3.1我国道路建设的基本状况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公路,尤其是高速公路发展很快。19881992年为高速发展的初期,年通车里程只有100多km;1993~1995年,每年增加500km左右;19961998年,每年增加1000多km;1998年以后全国新建高速公路约3000km。至2002年底,我国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2.52×104km,总里程居世界第二。2010年,我国高速公路规划里程将达3.5×104km。同时,我国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截至2002年,中高级和次高级路面72.19×104km,二级和二级以上高等级公路为24.97×104km,在这些高等级公路的路面中,沥青路面占80%。而且,随着沥青路面技术的发展,沥青路面所占的比重将越来越大。除公路建设外,城市道路建设事业也取得飞速发展,到2002年底,我国拥有城市道路20.8×104km,道路面积31.6×108m2,城市道路的绝大多数也是沥青路面。
我国每年产生多少废旧沥青混合料,尚无统计部门对这一问题进行专门的详细统计,以至不同资料得出不同的统计数字,多者每年几千万t,少者每年几百万t。如果以以上统计数字为根据,以每年道路路面维修、翻修和改建率1%计算,我国每年废旧沥青混合料发生量估算结果如表2所示。
表2废旧沥青混合料发生量估算

可以看出,即使不考虑等外级公路,每年翻修率仅按1%计算,我国每年废旧沥青混合料发生量也有4500多万t。而实际上,每年公路和城市道路翻修率高于1%,则废旧沥青混合料发生量可能达到1亿t左右。在1亿多t的废旧沥青混合料中,含有约300~400万t的老化沥青,5000~6000万t的碎石,3000~4000多万t的砂,其经济价值据粗略估算可达10亿元以上,是非常可观的。
3.2废旧沥青混合料再生利用现状和存在问题
3.2.1现状
我国对废旧沥青混合料再生利用技术的研究具有明显的阶段性和历史特色。
自上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对废旧沥青混合料再生利用进行研究,取得了众多成果。在总结研究成果的基础上,1991年发布了《热拌再生沥青混合料路面及验收规程》,从原材料的采集、旧沥青路面的翻挖,到再生沥青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及制备等方面都作了相应的规定。但限于当时我国社会和经济条件,修建的沥青路面等级较低,沥青面层种类复杂,既有沥青碎石,也有沥青表处、贯入式沥青面层等,只有少量的高等级沥青混凝土面层,所修建的沥青面层的厚度也较薄。因此在当时条件下,废旧沥青混合料成分复杂,再生利用价值相对较低。同时人们对环境保护的意识较差,对再生资源的利用也缺乏足够的认识,因此沥青路面的再生技术并未得到广泛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