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
按CQC/F002-2009《资源节约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进行检查。
5.1.2产品一致性检查
工厂检查时,应在生产线末端或仓库经检验合格的申请认证产品中,随机抽取一台进行认证产品的一致性审查,重点核实认证产品的标识应与产品检验报告上所标明的信息是否一致。
5.1.3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应覆盖申请认证的所有产品和加工场所。
5.2初始工厂检查时间
一般情况下,产品检测合格后,再进行初始工厂检查。根据需要,产品检验和工厂审查也可以同时进行。工厂检查原则上应在产品检验结束后一年内完成,否则应重新进行产品检验。初始工厂检查时,工厂应生产申请认证范围内的产品。
工厂检查人日数根据所申请认证产品的种类数及工厂生产规模来确定,具体人日数见表2。
表2初始工厂检查/监督检查/复审检查人•日数
5.3初始工厂检查结论
检查组负责报告检查结论。工厂检查结论为不通过的,检查组直接向CQC报告。工厂检查存在不符合项时,工厂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CQC采取适当方式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或整改不通过的,按工厂检查不通过处理。
6.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6.1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CQC组织对产品检验、工厂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后,向申请人颁发产品认证证书(每一个申请认证单元颁发一张证书)。
6.2认证时限
产品检验和工厂检查完成后,对符合认证要求的,一般情况下30天内向申请人颁发认证证书。
6.3认证终止
当产品检验不合格、工厂检查不通过或整改不通过,CQC做出不合格决定,终止认证。终止认证后如要继续申请认证,重新申请认证。
7.获证后的监督
获证后监督的内容包括工厂产品质量保证能力的监督检查+获证产品一致性检查+监督抽样。
7.1监督检查时间
7.1.1认证监督检查频次
一般情况下,初始工厂检查结束后6个月后即可以安排年度监督,每次年度监督检查间隔不超过12个月。若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可增加监督频次:
1)获证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用户提出严重投诉并经查实为持证人责任的;
2)CQC有足够理由对获证产品与认证依据标准的符合性提出质疑时;
3)有足够信息表明生产者、生产厂由于变更组织机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体系等而可能影响产品符合性或一致性时。
7.1.2监督检查人日数见表2。
7.2监督的内容
获证后监督的方式采用工厂产品质量保证能力的监督检查+认证产品一致性检查。CQC根据cQC/F002-2009《资源节约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对工厂进行监督检查。4、5、6、9及1中2)、3)标志的使用是每次监督检查的必查项目。其他项目可以选查。
获证产品一致性检查的内容与工厂初始检查时的产品一致性检查内容基本相同。
7.3监督检查结论
检查组负责报告监督检查结论。监督检查结论为不通过的,检查组直接向CQC报告。监督检查存在不符合项时,工厂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CQC采取适当方式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或整改不通过,按监督检查不通过处理。
7.4抽样检测
年度监督时对获证产品抽样进行产品检验。样品应在工厂生产的合格品中(包括生产线、仓库、市场)随机抽取(除去初次认证的检验样品),每个生产厂(场地)平行抽取样品。检验依据、项目、方法及判定同4。对抽取样品的检验由认证中心指定的检验机构在规定的日期内按表1内容完成。
监督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工厂应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CQC重新制定抽样方案,如果样品检验结果仍不符合产品认证要求,则判定证书持有者所有获证型号不符合环保认证要求,年度监督检验不合格。
如果企业能够提供本监督年度内所做的该产品检验报告,且检验项目和指标符合表1要求的,可予以免检。
7.5结果评价
CQC组织对监督检查结论、监督检验结论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的,认证证书持续有效。当监督检查不通过或监督检验不合格时,则判定年度监督不合格,按照9.3规定执行。
8.复审
在证书有效期满前4个月提交复审申请,当年度的工厂检查按第5.1条执行。
复审工厂检查人日数见表2。
9.认证证书
9.1认证证书的保持
9.1.1证书的有效性
本规则覆盖产品的认证证书有效期3年,证书有效性通过定期的监督维持。
9.1.2认证产品的变更
9.1.2.1变更的申请
证书上的内容发生变化时,或产品中涉及节能的设计、结构参数、外形、关键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发生变更时,或CQC规定的其他事项发生变更时,证书持有者应向CQC提出申请,CQC根据,对变更的内容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评价,对符合要求的,批准换发新的认证证书,新证书的编号、批准有效日期保持不变,并注明换证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