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尘 t/a 872.5 3.5
HCl t/a 105.2 15.8
NOX t/a / 105.2
二恶英 t/a / 2.6×10-6
烟气量 万Nm3/a 52560 52560
恶臭气体 NH3 kg/a 182.1 182.1 无组织排放,垃圾坑呈负压状态,送焚烧炉进行燃烧处理
H2S kg/a 18.7 18.7
无组织扬尘 t/a 11 11 -
废
水 垃圾渗滤液 废水量 t/a 8760 8760 经预处理,COD、氨氮浓度分别降至500 mg/L、50mg/L后,
送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CODCr t/a 350.4 /
氨氮 t/a 8.8 /
冲洗水与生活污水等 废水量 t/a 19345 19345
CODCr t/a 7.7 /
氨氮 t/a 0.6 /
小计 废水量 t/a 28105 28105
CODCr t/a 358.1 14
氨氮 t/a 9.4 1.4
固
废 焚烧灰渣 炉渣 t/a 21900 0 运至三狮水泥厂作辅料
飞灰 t/a 876 0 固化稳定后安全处置
生活垃圾 t/a 26 0 厂内收集后综合处理
4 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4.1 环境空气预测
环境空气影响结果分析表明,正常气象条件、各相关风向下风向、D类稳定度下项目烟气在各种工况下排放时,预测SO2、HCl、TSP、NOx的贡献值及叠加值均未超标。
熏烟气象条件、主导风向(WNW)、D类稳定度下项目烟气在各种工况下排放时,预测SO2、烟尘、NO2最大落地浓度叠加值均未超标;正常工况下HCl贡献值及叠加值均未超标,最大落地浓度叠加值为0.0313 mg/Nm3,比标值为80.2%;非正常工况下HCl贡献值及叠加值均超标,最大落地叠加浓度为0.1092 mg/Nm3,超标区域面积为0.06km2。超标区域位于项目拟建地东侧的松木林,由于HCl最大落地叠加浓度仅为0.1092 mg/Nm3,不会对松木等植物产生不利影响,但是,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浓度贡献值明显比正常工况时高,因此,企业须加强烟气处理系统等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避免出现非正常运行,尽量减少烟气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
正常或熏烟气象条件、各相关风向下风向、D类稳定度时,烟气在各种工况下,SO2、HCl、TSP、NOx贡献浓度对各关心点影响均不明显,叠加本底后均未出现超标现象。
恶臭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值分别为25m、211m,故本项目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300m。
4.2 水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根据工程分析,外排废水主要有垃圾渗滤液、洗车及场地冲洗废水与生活污水等,废水排放总量28105t/a(77 t/d),COD产生量为358.1 t/a,氨氮产生量为9.4 t/a。
项目污水经预处理后送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项目COD负荷、氨氮负荷、水量对污水处理厂的冲击不大,不会对污水处理厂性能产生明显影响。通过污水集中处理,可消除项目污水对周围水环境污染隐患。
4.3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项目投产后,厂界各预测点的昼间噪声除厂区东侧3#点超标外,其余各点的昼间噪声均能达标;夜间噪声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主要与一些高噪声设备离预测点较近有关。
通过采取隔声降噪、加强绿化等措施后,除东厂界3#夜间略有超标外(超标值1.1dB),其余厂界噪声预测值基本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3096-93)II类要求,公路一侧噪声能满足IV类要求。3#测点夜间噪声超标受焚烧车间影响,敏感点均在厂界700m外,本项目噪声对其贡献不大,通过加强厂界绿化,可使厂界噪声达标。
4.4 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中规定飞灰属于危险废物,炉渣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因此炉渣可以用作铺路或作为制砖材料等综合利用,飞灰属于危险固废,进行固化后委托杭州市第二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安全处置。只要落实好有关灰渣处置单位,及时清运,综合利用,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 项目事故风险评价与应急措施
建设项目最大的环境风险就是各项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而导致超标排污风险,主要有:1、焚烧炉检修,导致垃圾堆放,恶臭散发;2、半干法反应塔出现故障,导致脱硫除酸效率下降;3、布袋除尘器出现故障的风险。
本环评假设事故排放为烟气不经过净化直接排放,事故性排放时间分别为0.5 h、1.0 h及2.0 h。
经预测分析,事故排放0.5 h、1.0 h及2.0 h的预测结果相同,即事故排放时间超过0.5 h后,垃圾焚烧炉排放烟气在主导风向下各污染因子地面浓度分布相同。预测结果表明,焚烧炉烟气未经处理直排的事故状况外排废气污染物下风向最大落地叠加浓度仍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的相关标准,但此时的SO2、HCl、NOx出口浓度均已超出《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中相应排放标准,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有较大的污染风险影响。应引起建设单位和环保管理部门的足够重视,项目实施的同时,建设单位应确保烟气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加强管理并配备必要的在线监控仪器,防止或杜绝烟气事故排放,一旦出现事故,可以及时发现并采取应急措施。为保证脱硫效率及SO2排放总量达到要求,建议在线控制系统与添加石灰浆系统及焚烧炉主控系统联网,一旦出现超标排放则能自动采取措施。对除尘器下的灰斗中贮灰高度应有可靠的监测设备,应加强人工观察,确保除尘器下灰系统能顺畅,防止由于大量灰积在灰斗中而导致的飞灰二次污染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