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渔用废电池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关注。针对渔用废电池直接入海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了目前对渔用废电池回收处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渔用废电池管理的政策法规建设、建立全社会的回收系统、加快研发或引进处理渔用废电池的工艺等管理对策。
关键词 渔用废电池 污染 对策
Pollution problems caused by waste fishing battery and its management countermeasures Li Feng,Qi Lianming,Wu Shanshan,Zhang Fengcheng. (National Ocean Technology Center,Tianjin 300112)
Abstract:Waste fishing battery pollution draws more and more concerns. The pollution problems caused by improper disposal of waste fishing battery were discussed. Approaches for the improvement of waste fishing battery management were analyzed, including enforcing present regulations,establishing and improving battery recycling system, etc. Some suggestions on policies and countermeasures were also proposed.
Keywords:waste fishing battery;pollution;countermeasure
我国东海沿海40~80 m深水域的近海捕捞普遍使用了帆张网渔船。这种渔船撒网后,为界定范围,一般要在网线上系照明灯,而干电池则是照明能源。渔用废电池主要集中在帆式张网作业的渔船上,为了辨认渔网位置,帆张网上装有指示灯,需通上干电池发光,每条船上一般携带6~7张网具,而一张网具需要6~10节一号碱性电池用于夜间标识的照明,而每隔2~3 d,电池就要更换1次,干电池用完后,绝大多数在使用后被直接抛弃入海,极易造成污染。目前,帆张网主要分布在江苏南通、浙江岱山、嵊泗、普陀山以及上海少数地区,跟据对江苏省南通市帆式张网生产渔船的调查,平均每条渔船每年使用的电池达到2 200节以上,据此估算,仅东海海区每年有超过500万节废电池被抛入海中[1]。
1 渔用废电池直接入海的环境污染问题
我国渔业生产中广泛使用的是1号干电池,属于一次性使用的碱性锌锰干电池。1节1号废旧锌锰电池的重量为70 g左右,其中碳棒5.2 g,锌皮7.0 g,锰粉25 g,铜帽0.5 g,氢氧化钾和硫酸化物约32 g,还有少量的汞以汞齐的形态存在于锌皮中,这些物质直接进入海洋环境都会造成严重污染[2]。有资料显示,1节废电池在陆地可以污染1 m2的土地,而在大海中可以污染600 t海水,并有可能威胁到海底底质,目前每年仅渔用废电池入海就可能污染数十亿吨海水。东海渔政局委托东海水产研究所开展了“废电池对海洋渔业环境污染影响”的研究。实验结果表明,废电池中的重金属都具有较强的生物毒性、较快的大生物富集速率和较长的生物半衰期[3]。渔用废电池被弃的海域是我国的主要近海渔区,有着丰富的渔业资源,一旦受到废电池污染,不仅会使广大渔民的渔获量大幅减少,将通过食物链间接威胁到人们的生命和健康。
2 渔用废旧电池回收和处理现状
2.1 回收和处理政策
2003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科学技术部和商务部联合发布了《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对电池的生产、使用、收集、运输、储存和处理等环节进行了相关规定,为引导废电池环境管理和处理处置、资源再生技术的发展,规范废电池处理处置和资源再生行为,有效防止环境污染期到了一定作用[4]。但是,由于渔用废旧电池由于渔业生产流动性和季节性强的特点,集中回收十分困难,加之长期以来在干电池回收工艺方面的科研经费投入较少,在技术、经济上较为合理的回收工艺还不完全成熟,且没有关于回收处理失效渔用干电池的相关政策和实施细则,使我国大部分地区失效渔用干电池的回收目前基本处于停顿状态,绝大多数的失效渔用干电池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到海洋环境中。
2.2 回收和处理措施
为解决废电池污染海洋的隐患,一些沿海地方已经开展了一些回收渔用废电池的尝试。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开始提供资金支持,开始在东海试点“海洋渔用电池回收”,试点地区通过成立海洋渔用废电池回收小组,制定海洋渔用废电池回收规定,在各级市、县及渔业公司、港口设立废电池回收点,通过废电池换新电池,颁布电池回收奖惩办法等措施,控制将废电池抛弃入海的行为。目前,一种新的废电池回收计划已开始在南通地区试点,回收方式是:渔民用废电池免费换取同等数量的新电池,同时实行渔用废电池回收和电池配送“一条龙”服务,并将对继续向海里丢弃废电池或阻挠执法的单位或个人,将处以500~10 000元的罚款。另外,舟山市嵊泗县由县海洋局和县共青团委从2003年开始组织开展了以“保护蓝色海洋,回收废旧电池,造福子孙后代”为主要内容的渔用废电池回收工作,采取的是每回收1节废电池补贴渔民0.1元的方式在各乡镇设立回收点,并积极鼓励渔民推广使用可充式电池,减少污染源。通过近几年的积极宣传,采取奖励等措施,渔民群众回收废旧电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已有明显增强,渔民的海洋环保意识也有所提高。截止2006年底,共收集废旧电池10万余节,不仅渔民对回收废旧电池的自觉性有大幅度提高,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对海洋环境的污染,同时也得到了浙江省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的充分肯定。但是,与我国庞大的渔用电池消费量相比,总体的回收处理率还是很低的,而且由于资金和技术等原因,目前对收集来的渔用废电池的处理,多采用岩洞封存待处理,或防渗水泥固化后填海造地的方法,尚没有实现无害化、资源化的回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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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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