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策和措施
1)将环卫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凡新建道路、改造道路、新扩建小区,提前介入,积极争取规划部门支持,按照部颁标准,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建设环卫设施;并依法督促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和其他产权、经营单位,配套建设公厕、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
2)加强投资建设力度。环卫设施建设是公益事业,以各级政府投入为主;同时,加强招商引资力度。根据《济南市城市环卫设施管理办法》,可建设公厕两倍的管理用房和经营用房。主要路段、繁华地段等公共厕所的新建、改建实行市场化运作,面向社会,推向市场,通过招投标选择投资建设与经营者,谁投资,谁受益,达到“以厕养厕”的目的。主要路段、繁华区域的废物箱(果皮箱),设置具有广告功能的垃圾分类收集废物箱(果皮箱),吸引企业、广告商投资建设。
3)制定政策,鼓励沿街单位、商场、宾馆等内部公厕对社会开放。充分挖掘和发挥现有资源功能,实现环卫设施资源共享。依此既节约财政资金、城市用地,又解决选址难的问题。
4)因地制宜,对确实需要设置公厕、而选址建设又极为困难的路段或区域,设置移动公厕。
3、城市环境卫生工作场所建设
建设环卫办公场所30处,环卫作业专用车辆停车场6处;场所建设资金全部采取自筹和财政投入相结合的方式。
(五)渣土处置场建设
目前我市城市建设渣土全部委托处置,渣土处置场由被委托单位自行管理。场地规模较小,随机性较大,管理作业不规范;同时从源头排放、渣土运输到终端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与执法上不能有效衔接,渣土、散料运输洒漏、违规乱倾乱倒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在城市建设高峰期,处置消纳能力显得尤为不足。拟建渣土处置场6处,占地约1200亩,年消纳渣土1000万立方米以上。
(六)环境卫生专用设备
密闭运输率达到100%。至2010年,新增大型生活垃圾转运车45辆(10t/辆以上),更新、增购各类环卫专用车辆262辆。
(七)环境卫生科技发展
1、加强环卫管理科学研究。在管理体制、运营机制、运作模式、行业政策、法规、标准、规划等方面,加强探讨与研究,发挥参谋与助手的作用,为政府管理与决策提供科学的论证与依据。
2、加强环卫基础科学研究。根据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建设生态城市的要求,借鉴国内外先进技术与经验,探索研究符合济南市实际情况的生活垃圾、粪便处理技术路线和工艺,以及相关的渗沥液防治与处理、填埋场气体排放控制与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等研究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餐饮垃圾处理技术和配套设备制造的研发工作,尽快实现技术成果的转化与推广,争取在国内同行业内达到领先水平。
3、加强中介服务工作。充分利用济南市市容环卫协会、中环协公厕建设管理专业委员会等工作平台,加强环卫信息建设与交流,规范环卫项目招投标工作,为企业发展提供指导与服务,促进政企合作,推进环卫事业改革与发展。
4、加强市场开发,提高竞争力。积极与各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联合,优势互补,加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环卫技术研究、产品设计和设备研发工作,逐步建立科研、试验及与生产相结合的互惠互利合作模式,积极参与市场竞争。
5、加强科技队伍建设与人员培训。贯彻“科教兴业”战略,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各类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环卫从业人员的培养与专业技能培训,加快引进和培养环卫科技骨干力量,提高环卫管理和作业的科技含量。力争“十一五”末,各类技术人员比例达到12%,技术职称比例(初:中:高)达到3:5:2。
(八)济南县市、郊区村镇环境卫生规划
1)加强三县一市环卫管理,理顺环卫体制,实行环卫行业归口管理和重点扶持。
2)县城城区、郊区行政村、中心镇全部采用密封式垃圾转运站,其中县城驻地推广生活垃圾袋装分类收集;乡村集镇地区生活垃圾实行集中封闭收集,商业街、村镇中心区交通主次干道按标准设置废物箱;实施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3)县城城区、郊区行政村、中心镇生活垃圾全部由规范的垃圾处理场最终处理;逐步消除城镇生活垃圾简易处理方式,向无害化处理方向发展。住宅区粪便经化粪池消化后,逐步走集中处理的路子,经预处理后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
五、环境卫生发展投资规划
(一)环境卫生发展投资规模
“十一五”规划期间,济南市环境卫生发展规划投资127420万元,各专项投资具体估算如下:
1、垃圾运输处理系统作业专用车辆投资估算(见表5.1)
表5.1垃圾运输处理系统作业专用车辆投资估算表
备注:新增大型转运车45辆(平均40万元/辆,合计1800万元);262辆包括更新机扫车31辆、冲洗(洒水车)46辆、新增机扫车50辆、冲洗车33辆(平均35万元/辆,合计5600万元);更新、新增拉臂车60辆(40万元/辆,计2400万元)、更新吸粪车21辆、挖粪车11辆、新增吸粪车10辆(25万元/辆,计1050万元)。
2、济南市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建设投资(见表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