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采用了几种不同的废弃物收集方式。直接收集法是一种劳动密集型和时间密集型的方法,它就是挨家挨户地进行废弃物收集,主要应用在住宅区和店面商铺。直接收集法有两种操作形式。一种是用于老式高层公寓住宅区,那里废弃物被收集在公寓楼的地下室里的垃圾箱中。这些垃圾箱需要人工转移到大型垃圾收集箱,然后被运往废弃物处理站。另一种直接收集法是1989年后建造的新型公寓住宅里面运行的中央废弃物专用收集槽系统(CRC)。住户可以直接把生活垃圾倾倒入各自公寓楼的一个公共倾倒口,通过收集槽废弃物进入中心垃圾收集箱,然后有小型机车直接驶入每个公寓住宅区的中心垃圾收集槽室把中心垃圾收集箱转移到废弃物运输卡车。这样的CRC系统极大的提高了生活废弃物的收集效率,有效地控制了在废弃物收集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气味和渗滤液问题,并且显著地减少了废弃物收集工作的人工。
大部分的废弃物收集承包商采用两班制工作制度,在非交通高峰时间进行废弃物收集作业。环境部要求各个废弃物收集承包商把废弃物分成可燃和不可燃两大类废弃物,以便于后续焚烧和填埋处理。
3固体废弃物的焚烧和填埋
固体废弃物的焚烧处理在新加坡是首选的废弃物处理方式。目前,新加坡的废弃物日处理量约为8000吨/天,而73%的废弃物是进行焚烧处理的,约5840吨/天。因为新加坡85%的废弃物是可焚烧的,所以日焚烧能力需要达到6800吨/天。目前运行的四家焚烧厂的总焚烧能力为9000吨/天。据估计,在新加坡废弃物平均年增长率为5%的情况下,目前的焚烧能力将于2007年达到饱和。第五个私营的焚烧厂2006年建成进入废弃物焚烧服务领域后将引起激烈的竞争并将会扮演一个重要的角色。
环境部认为废弃物的焚烧处理是新加坡最适合的废弃物处理方式。不能进行回收利用的可焚烧废弃物,都进行焚烧处理,尽管它的处理费用是填埋的6到7倍。
所有的焚烧厂都设有污染控制系统,发电机组和碎片金属回收设施。气体排放标准《环境污染控制(大气污染物)规定2000》除了对排放固体颗粒、重金属和碳、氮、硫的氧化物等进行控制外,还对新的污染物作了规定,如二恶英,呋喃等。
从焚烧装置中产生的灰渣一般分为两类,底灰和飞灰。底灰一般是指从焚烧炉栅收集到的灰渣,而飞灰是指在排气除尘装置中收集到的粉尘颗粒材料。由于这两种灰渣的不同物理化学性质,有些国家把它们分开处理,如日本、丹麦和挪威等。而美国的大多数焚烧厂则把这两种灰渣混合后填埋处理。在新加坡,底灰通过电磁分离机把含铁的灰渣分离出来后,与飞灰和不可焚烧废弃物一起送往填埋场,而分离出来的含铁灰渣出售给钢铁企业。
表2所示的是新加坡历年固体废弃物的焚烧量。从表2可以看到,焚烧处理的固体废弃物从1990年的118万吨到2000年的244万吨占当年废弃物总处理量的87%。这个比例高于日本的废弃物焚烧比例(74%),也大大超过荷兰(27%)、丹麦(23%)、美国(16%)和加拿大(5.48%)。
表2新加坡固体废弃物的焚烧和填埋量
填埋处理虽然在很多国家的废弃物处理领域扮演着一个最重要的角色,但是在新加坡却是只有在不得不采用的情况下才使用这种处理手段。这是因为新加坡国土狭小,有限的填埋容量必须用于那些用填埋以外的方法不能处理的废弃物上面。从表2中可以知道,填埋法在20世纪70年代前的新加坡是废弃物处理的唯一方法。从70年代末开始,废弃物进行填埋处理的比例稳步下降,到1993年时已经降到22%左右,同时废弃物进行焚烧处理的比例不断上升。而从1993年到1997年之间,由于废弃物产生总量的增加和当时焚烧处理量已经接近饱和,从而废弃物填埋比例有所增加。从1997年开始,政府下决心对所有能进行焚烧处理的废弃物进行焚烧处理,并只对不能焚烧处理的废弃物和焚烧灰进行填埋处理,因此废弃物填埋处理量又开始下降。
4废弃物最小化
在废弃物管理优先等级原则中废弃物最小化是首选的方式。废弃物最小化有两种基本途径:源头控制和循环利用。源头控制是最理想方法,因为这样直接降低了废弃物的产生;而循环利用可以保护资源并防止有用的材料作为废弃物处理。
在20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的新加坡经济发展的早期,人们分离出可循环使用和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主要是处于经济上的考虑而非环境保护上的考虑。随着工业化的迅速推进和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与此同时,不可避免地产生了高耗费的生活习惯。产品都采用一次性包装,而且往往是过度包装。废弃物循环利用操作繁琐而且当时主要限于工业废弃物领域。废弃物收集时应用的废弃物压缩运输车和收集车等也让从生活垃圾中分离出有用的材料变得异常困难。因此,从源头入手来循环利用废弃物,虽然确实减少了一部分废弃物的产生量,但是在过去,所发挥的作用还是非常有限的。
1992年,环境部建立了废弃物最小化工程局(WMD),它的职责就是在全国范围内发展、促进和引导废弃物最小化工程的实施。WMD还向公众提出各种减少废弃物产生的建议,并与企事业单位一起合作倡导废弃物最小化工程,并分别在各自的行业领域内发起废弃物最小化行动,如在零售业内的精简消费品包装行动等。1992年新加坡还推行了一个名为绿色标志方案,并在消费者中间提倡绿色消费。利用回收材料制成的产品或者在生产过程中产生较少废弃物的产品有资格申请绿色标志。这个方案旨在引导和鼓励消费者购买商品时选择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品,同时也让制造商看到这个绿色市场的商机从而发展生产绿色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