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5生活废弃物收集作业人员应每日对废弃物管道(收集容器)进行彻底清掏,不得甩漏和遗留生活废弃物。作业完毕后,及时清理场地,关好废弃物窑门或箱盖,可移动式垃圾收集容器应复原位,车走地净。生活废弃物直接送至指定的转运站或处置场,不得乱卸乱倒。
9.2 生活废弃物袋装收集质量标准:
9.2.1 实行生活废弃物袋装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将生活废弃物装入袋内,扎紧袋口,做到不破损、不洒漏,定时投放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或收集容器内,或由专人入户收集,不得乱扔乱倒,不得随意裸露堆放。装入专用塑料大袋或利用容器袋装收集后,进行密闭收集转运。有条件的单位和地区可实行分类收集。
9.2.2 居民区袋装生活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合理配置、满足需要,定位设置,摆放整齐。设置点周边应整洁,无散落存留生活废弃物和污水。
9.2.3 利用废弃物间转运袋装生活废弃物的,废弃物间建筑应隐蔽、美观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便于清运。垃圾间应设专人管理,周边环境应干净应干净整洁,禁止任何人随意破袋捡拾弃物。
9.2.4 生活废弃物装入专用塑料大袋,要按环卫管理部门制定的时间、地点码放整齐集中收运,不得在道路上乱撂、乱扔、随意摆放。
9.2.5 袋装生活废弃物中不得混入危险废弃物、工业固体废弃物、建筑等废弃物。
9.3 生活废弃物运输质量标准:
9.3.1 生活废弃物运输车辆,应按市容环境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行驶路线密闭运输。生活废弃物应集中中转或挤压直运至无害化垃圾处理场(或规范卸地),不得随意倾倒、乱卸,不得污染环境。
9.3.2 生活废弃物运输车辆(包括人力车)应实行密闭运输,无渗漏,达到车走地净。车体、箱体外不得挂带污物,沿途不得洒漏,飞扬污染道路环境。
9.3.3 有毒有害的医疗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和工业固体废弃物等非生活废弃物实行专业收集、运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生活废弃物与非生活废弃物混同存放、运输,非生活废弃物不得进入转运站或生活废弃物处理场。
9.4 生活废弃物转运站管理标准:
9.4.1 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9.4.1.1 生活废弃物转运站应按规定接收并及时转运生活废弃物,不得违反操作规定,超载装运生活废弃物,不得将有毒有害的医疗废弃物、工业废弃物、建筑废弃物等混入生活废弃物中转运。
9.4.1.2 站内地面、地坑无垃圾,无蛆,无乱堆杂物。蚊蝇孳生季节应定期消灭,站内可视范围内苍蝇小于3只。站外4米内无垃圾、污物、杂物,干净整洁。
9.4.2 设备、设施管理标准:
起重、电气设备技术指标及性能在产品规定要求之内,安全可靠,灵敏有效,完好率100%;设备、设施干净。建筑容貌完好,无漏雨。集装箱无破损、无锈蚀,附属部件如箱盖、钩、把、销等牢固、有效。
9.5 生活废弃物运输车辆管理标准:
9.5.1 人力车管理标准:
整洁完好、无破损、无锈蚀、无缺盖;车辆密闭运输无挂带、无洒漏。配挂或印刷专用标志牌标,作业后车箱内无残留物,车体干净整洁。
9.5.2 机动车管理标准:
9.5.2.1 车质完好,无破损、无锈蚀、车体干净整洁,车辆密闭运输无挂带,作业后冲刷干净。机动车各系统、部件灵敏有效,车辆运行完好率100%。
9.5.2.2 有安全管理组织、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有完善的安全检查(门检、路检)制度、有定期的安全培训制度。
10公共厕所(以下简称“公厕”)的卫生应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10.1 公共厕所环境卫生保洁质量标准:
公共厕所的环境卫生质量标准,按照公共厕所建设类别划分。除窗口地区、道路等有特殊要求的公共厕所外,按照“不同类别,不同标准”的原则,搞好公共厕所环境卫生清扫保洁。
10.1.1公共厕所环境卫生保洁质量标准
项目 一类以上公厕 一类公厕 二、三类公厕 四类公厕
纸片(块) 无 无 ≤1 ≤2
烟蒂(个) 无 无 ≤1 ≤2
粪迹(处) 无 无 无 无
痰迹(处) 无 无 ≤1 ≤2
尿垢水锈 无 无 无 无
积灰 无 无 无 无明显
臭味 无 无 无明显 无恶臭
苍蝇(只) 无 无 无 ≤3
蛛网 无 无 无 无
设施完好率 100% 100% 100% 98%
10.1.2 一类以上公共厕所(含一类公共厕所);跟踪保洁,厕内干净整洁无异味,地面干燥光洁。管理间干净整洁,物品放置有序。
10.1.3 二、三类公共厕所:每日两刷两保,厕内整洁无恶臭味。
10.1.4 四类公共厕所:每日一刷两保,厕内整洁无恶臭味。
10.1.5 公共厕所内外、设施、墙面干净整洁,无乱涂乱画,无污物,地面整洁,无积水结冰。
10.1.6 公共厕所内外,环境整洁,无乱堆杂物,公厕四周4米范围内,无私搭乱建,无垃圾、粪便、污水等污物。
10.1.7 公共厕所要保证良好的照明和通风,各项配套设施齐全、干净,保洁工具放置整齐有序。
10.1.8 蚊蝇孳生季节,定期对厕所内外喷洒消毒药物,有效控制蝇蛆孳生。
10.1.9 繁华地区、公共场所、商业街、存车场、广场、车站、机场、码头等窗口地区二类以上(含二类)的公共厕所,应参照一类公共厕所环境卫生保洁质量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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